温州17岁少年象象怎么也没想到,他会在看守所遭遇多次猥亵和性侵。而据他说,看守所民警的回答是:“这是很正常的事情,你不要再反映了。” (5月19日《兰州晨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三十七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见,在押人员叶克农多次猥亵和性侵在押人员象象是严重的犯罪行为。 然而,当受害人象象找到主管民警反映自己的遭遇时,对方给出的回答却是:“这是很正常的事情,你不要再反映了。” 试问,猥亵和性侵都很正常,看守所还有什么不正常?当看守所民警把刑事犯罪都不看作是事时,看守所的在押人员还有坏人吗? 解读主管民警所说的这番话,起码可以释放这样几个信号。其一,温州市鹿城区看守所在监管在押人员方面是一团糟的。既没有做到严格管理和依法管理,更没有履行教育责任。以致在无视无为中,为在押人员提供了再次犯罪的温床。其二,由于无视无为形成常态,在押人员之间的打架斗殴乃至性侵就会愈演愈烈。这样一来,不正常的事自然就变成了正常的事。最要命的是,当这种认识附身于主管民警,也就等于彻底放手了监管和教育,甚至成为纵容者,留下的除了保证在押人员别逃跑和不出人命,恐怕就没有什么是大不了事。如此的看守和监管让看守所的职能尽失,最后只能演变成一个关人不死的铁笼子。 业内人士都知道,在看守所的职能中有这样的铁规,即看守所监管在押人员,必须坚持严密警戒看管与教育相结合的方针,坚持依法管理、严格管理、科学管理和文明管理,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对照这几项规定,可以说,温州市鹿城区看守所交出的答卷几乎是零遵守。这就不难看出,他们是多么的不履行职能,多么的失职、渎职。 很显然,这一事件一经曝光,涉事民警一定会接受调查和追责。但是不可忽略的是,问题虽然暴露在涉事民警身上,其根源却出在温州市鹿城区看守所。是他们不严格履行职能,疏于对民警的严管和严教,才导致这一失职、渎职,乃至纵容犯罪的事件发生。因此重典去疴,千万莫忘标本兼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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