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7日,兰州财经大学学生小鹏发网帖称,其因拍摄警察粗暴执法被强行带回派出所,遭到民警持警棍殴打,“屁股开花”。根据小鹏的说法,被民警强行带回榆中县和平镇派出所后,因拒绝交出所拍视频,他和同学遭“发火”的民警持警棍殴打并轮番扇耳光,照片显示,其臀部布满瘀伤。随后,兰州市榆中县公安局回应,网上反映情况属实,对涉事民警先行采取禁闭措施,县纪检监察部门已介入做进一步调查。(5月18日澎湃新闻网) 网络上的照片让人触目惊心。我们注意到,当地警方给出的回应是,“民警暴力执法,用警棍殴打大学生”。这是一次可以被定性为“暴力执法”的行为吗?仅仅因为在问讯过程中遭到拒绝,民警就持警棍殴打并轮番扇耳光,甚至称喊痛就要多打几下。如此肆意妄为,不仅与执法行为无关,也玷污了民警的形象。此事如果被定性为“暴力执法”,仅仅称其为用警棍殴打大学生,难免有大事化小的嫌疑。 寻常的拍摄,为什么演绎成了可怕的殴打?回顾过往新闻,因为拍摄“执法行为”进而遭遇殴打者,也非个案。理论上来说,公民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其违法失职行为,有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既然如此,拍摄“执法行为”不仅是公民的个体行为,也是实施个人监督权的方式。对执法机关而言,既要对此持欢迎的态度,更要有接受此种监督的底气与勇气。 大学生“屁股开花”的不堪结局,暴露出了不受约束的执法权;当拍摄执法再次成为冲突的导火索,它证明的仍是少数执法者心态的极度不成熟。一些执法者不是不知道监督的必要性,但他们对公民监督的行为,习惯性地呈现出反感的态度。原因只能有二,一是执法行为本身就存在着不正当性;二是严重缺乏执法自信。当执法行为与执法心态总是以超越法律的方式出现时,执法者自然会畏惧公民的拍照监督。 每一次执法,都应不畏惧公民的围观与拍照。伴随着自媒体时代的到来,每个公民都掌握着麦克风,也都随时手持拍摄工具。围观如何改变中国?这需要每一个公民积极行使监督权,也需要每一个被监督者从内心深处欢迎外界监督,否则,拍照就难免酿成冲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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