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价烟”回潮凸显特权消费复燃
时间:2017-02-16 09:24:32 | 来源:豫网 | 作者:江德斌

  近日有北京市民发现,有烟酒店为迎合消费者,对烟草“限价令”置之不顾,公然贴出“天价烟”标价摆在柜台上售卖。超出“限价令”规定最高售价千元每条的香烟品类比比皆是,其中有的香烟身价甚至翻了近10倍,卖出近4千元的高价。(据2月15日《北京晨报》)

  在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限价令”后,“天价烟”一度从市场上销声匿迹,诸如九五至尊、娇子、黄鹤楼、熊猫等高档香烟品种,均由云端跌下凡间,零售价设在千元之内。而且,随着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反腐败深入进行,“天价烟”、“天价酒”等高端消费商品,均遭到极大遏制,奢侈品消费市场亦大幅萎缩。可如今,“天价烟”却在悄无声息的回潮,凸显特权消费在高压反腐态势下并未绝迹,且有复燃的迹象。

  从报道可知,商家售卖“天价烟”的行为非常普遍。记者暗访发现有八成烟酒店在销售“天价烟”,其中既有公开明码标价销售,也有口头报价销售的,而不管哪一种报价方式,商家都囤有“天价烟”现货,且拿烟有“自己的渠道”,销售情况也很好,购买者基本上以送礼为主。可见,“天价烟”的消费市场特征明显,依然是送给官员的礼品,也就是特权消费为主。

  可以说,“天价烟”回潮是特权消费复燃的信号,对于反腐败政策也是一种变相的抵制,部分人抱着侥幸心理,认为高压反腐败不会持续下去,加上“天价烟”送礼行为较为隐秘,一般不容易被外人察觉。因此,需要依照国家烟草专卖局的“限价令”规定,对市场流通的“天价烟”加以清理整顿,将涉案香烟下架处理,将价格降下去。同时,对违规销售“天价烟”的商家,依规予以处罚,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我国烟草实施专卖制,由各地烟草局负责管理当地市场,每个销售网点都必须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方能合法销售。而且,销售网点所卖烟草,都是从烟草局、或者指定的销售公司处批发得来。如果香烟包装上没有烟草局的标记,就涉嫌倒卖假烟、走私烟,将被没收并处以罚款。可见,在这样严厉的专卖制度下,商家仍然顶风销售“天价烟”,甚至于跨地区倒卖“天价烟”,凸显对暴利的欲望之深。

  “天价烟”、“天价酒”、“天价茶”、“天价月饼”等都是我国特有商品。在市场经济环境下,这些商品卖出高价并不奇怪,供需会自动调节价格。可是,由于我国目前市场经济尚不完善,法治不健全,官员权力过大,这些天价商品的消费市场非常固定,乃是针对特权阶层的特殊商品,购买者与消费者之间,形成了畸形的利益纽带。因此,对于“天价烟”透露出的信号要加以重视,要采取措施予以打击,避免其它天价商品也卷土重来,令特权消费再次兴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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