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一张疑似案件侦查情况报告显示,被告人王某于去年6月至9月,在网上出售“活体葫芦娃”,诱骗多名被害人购买,并向其邮寄空箱子,告知发送的“葫芦娃”系具有隐身能力的“六娃”,共计骗取被害人36万元。早在去年6月初,网络上便出现了类似“网购葫芦娃”的表述,且均以段子形式出现。多名法律界人士亦向记者表示,这份“判决书”存在多处瑕疵,显得并不专业。(据5月29日《新京报》) 这份“判决书”出现后,被网友和法律专家揭露存在瑕疵,怀疑是PS合成的假文件,也不奇怪。现在有些网友编故事、段子,越来越注意细节问题,甚至于弄假成真,让人把假事当做真事看待,以为真的发生过了,真是佩服段子手的功力。而某些网友缺乏逻辑性、常识性,在遇到类似故事、段子时,不加思索就信以为真,还真是得收“智商税”了。 “网购葫芦娃”的段子已经流传一阵子了,虽然也有人吐槽,但没人信以为真,大家都当做笑话看,毕竟葫芦娃的动画片都看过,知道是童话故事,世上并非真的有葫芦娃。至于淘宝店开设的售卖葫芦娃业务,也都是娱乐大家为主,或者是其它虚拟商品的一个替代品,买卖双方都事先约定好,知晓只是一个虚拟交易罢了。而网络曝光的各种买葫芦娃被骗的帖子,其实都是网友PS的段子,供大家一笑,吸引流量的方式,要是认真你就输了。 如果只是无伤大雅的段子、故事,即便其再有“真实性”,那也是虚构的情节,并没有真正的受害者,也就无从谈起涉嫌犯罪了。更何况,此类段子也未触及到社会道德底线,没有引发民众恐慌情绪,没有侵犯到他人利益,纯粹是在博公众一笑,抖作者的机灵劲,比拼谁的灵感可以拔筹头。而没有犯罪事实基础,去追究始作俑者的法律责任,那也就是缘木求鱼,毫无意义,反而徒增笑谈。 而且,淘宝店售卖类似奇葩商品的例子很多,诸如葵花宝典、灵魂出窍、叫醒服务等,本身并无啥价值,都是店主吸引网友注意力,为网店导流,或者针对部分网友喜欢新奇特事物,特意推出的创意商品。尽管这些在常人看来很奇葩的商品,却依然有人光顾购买,很多人的还在评价区煞有其事给好评,实际上就是互相逗乐子,花钱买个开心而已。 这类奇葩商品本来就是非主流,在淘宝亿万件商品里,可谓是微乎其微的东西,不会造成多大的影响,甚至说如果不是媒体报道、网络曝光,普通人根本就不知道这种事。对于很多人而言,生活本就平淡无奇,没啥惊心动魄的故事和经历,偶尔在网上幻想下,花钱找点小刺激,只是给自己增加点色彩罢了,也没妨碍到他人。对于此类行为,还是不要过分干预,容许其合理存在,也就算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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