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天路”收费是在“拦路抢劫”
时间:2016-05-09 07:37:48 | 来源:豫网 | 作者:江德斌

  河北张家口张北县的“草原天路”开始收费了,每人50元。2014年,有摄影爱好者偶然发现了该公路沿途美景,随后吸引大批人群。记者获悉,近日张北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了关于“草原天路”收取门票的价格批复,4月30日起,“草原天路”132公里的建成路段进入收费时代。(据5月8日《新京报》)

  "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此路过,留下买路财"。“草原天路”只是一条县级公路,本身是没有收费资格的,而张北县将“草原天路”列为风景区,已然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此举跟“拦路抢劫”的土匪何其类似,按照网友的话来讲,简直就是想钱想疯了。“草原天路”起初也不知名,乃是游客发现,经广大网友转发图片,才名声鹊起,成为与美国66号公路齐名的公路美景。

  “草原天路”两边的风景,以大草原为主,乃是自然馈赠给人类的礼物,农田、村庄、牛羊、风电机等点缀其间,经过四季变化呈现出色彩斑斓的美景,令人为之神往。但这条所谓的“草原天路”,修建之初就是为了连接崇礼滑雪区、赤城温泉区和张北草原风景区,可见是为旅游景区提供的配套公共设施,并非单独修建的风景区。

  而且,“草原天路”乃是服务全体社会的,其基本功能就是满足公众的驾驶通行,不能因为路边的风景美好,就圈起来收费,此举与公共设施属性相悖。全国很多地方的公路两边,都有美景,要是此举一开,岂不是都可以效仿,将公路都变成收费景区,大家到时候出门游玩就麻烦大了,随时随地准备缴费吧。

  地方政府敢于冒天下之大不韪,将“草原天路”改为收费风景区,就是看中日益增长的客流,想依靠收费赚钱,暴露出赤裸裸的商业利益。而且,其将公共设施授予旅游公司经营,也是权力越界之举,肆意破坏法律规定,开了一个不好的头。至于其搞得价格听证会,只是一个过场罢了,用合法程序去做违法的事,其结果更差,成为负面示范典型,损害到政府的公信力。

  眼下急于收费的做法,实则是在杀鸡取卵,为了眼前利益,而损害到社会公共利益,不足取也。

  “草原天路”成为自驾者的天堂,乃是游客自发选择的结果,随着客流的增长,也促进了当地旅游经济的发展,给当地人创造就业和收入机会。虽然人流过多,带来一些负面影响,但可以采取疏导交通、修建休息区、停车场、打击不法行为等方式,加强对公路设施的管理,适时推出更多旅游线路、增值服务,利用“草原天路”的知名度,将当地其它资源连接起来,形成一个更宽广的旅游产业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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