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则西事件”持续受关注,引起巨大争议的百度竞价排名体系也引起了公益组织的关注。多家公益组织成立的“互联网医疗广告打假联盟”公益人,到国家工商总局申请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为“希望工商总局能为百度推广是否属于广告给出明确说法”。工商总局已经受理该申请。根据相关规定,国家工商总局应在15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目前已经过去一周左右,还在等回复。(据5月4日《新京报》) 网络营销收入几乎是百度公司的全部收入,其中竞价排名收入的占比最大,而来自于医疗行业的收入占据了40%左右,莆田系医院则是主力军。可见,百度严重依赖于竞价排名收入和医疗行业,要是一旦取消医疗商业广告,其营收就会大为缩减,给公司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但是,目前工商部门对百度推广的认定并不明确,迟迟不对“百度推广”予以广告定性,即使百度发布了虚假医疗广告,也难以得到广告法的查处。 而在“魏则西事件”里,魏则西一家正是通过百度搜索,查询到武警北京总队第二医院,被医生忽悠,不仅未能挽救生命,反而被榨干了钱财。而魏则西所查询到的信息,并非免费网络信息,实际上就是莆田系医院搞的百度推广链接,可见,百度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其并没有给用户提供公平的搜索信息,而是有选择性的将收费信息,排在了最前面,从而误导用户获取可靠信息来源。 显然,工商总局对百度推广的属性认定非常重要。要是认定百度推广属于广告范畴,那么百度做为广告平台,就要承担发布虚假医疗广告的责任,魏则西家属也可以向其索赔。可见,多家公益组织向国家工商总局申请信息公开,乃是要求其履行行政职责,不能再回避这个关键问题,亦是倒逼网络搜索行业走向规范化,约束网络广告有章可循的必要措施。 早在2008年11月14日,北京市海淀工商局曾向谷歌推广进行处罚,原因是谷歌公司违反广告法发布广告。2011年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腾讯搜索推广界定为互联网广告,并对腾讯公司进行处罚。上海市工商局浦东分局对多家医院在百度进行推广定义为广告,并对相关医院进行了处罚。可见,各地工商局均对网络搜索推广、竞价排名做过广告定义,并采取处罚措施,目前就差工商总局的统一意见。 诸如关键词搜索、推广、竞价排名等,都属于网络搜索广告的形式,只是名称不同罢了。网络搜索公司依靠售卖这些广告位置,赚取了高额利润,这本身就是正常的商业行为,并不为过。但是,不将其纳入广告范畴,放任其失于监管,则就是过错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网络搜索推广因缺乏有效监管,已经陷入无底线营销,一味以赚钱为基准,给用户和社会造成巨大的损失,必须尽快加以认定,从而依法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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