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失联儿童守护站”,应该得到警方授权
时间:2016-05-03 10:21:02 | 来源:豫网 | 作者:王恩亮

  最近,链家地产一条参与失联儿童守护的消息引爆朋友圈。尽管,对于链家的举动,众多父母抱有支持态度,认为有人帮忙照看走失的孩子是件好事,然而,重庆网警发微博指出:“对于其他救助途径,应待相关政府部门、权威机构长期研究论证,证明其行之有效后,再教授给小孩。千万不能轻信那些网传的、未经科学验证的方式方法,以免弄巧成拙。”(5月3日《新闻晨报》)

  链家想做“失联儿童守护站”,不管是否存在炒作之嫌,笔者以为其初衷是不应遭受质疑的。毕竟面对走失儿童,谁都可以伸出援助之手,何况是链家地产这样的正规单位。更为关键的是,做这样的“好心人”不光耍耍嘴皮子,更有一份沉甸甸的作为和担当。可见链家滋生此念,不会不考虑到这些因素。

  但是,尽管这样的“好心人”谁都可以当,也是需要把握边界的。说的具体点就是,面对一名走失儿童,“好心人”需要做的只有把人留住,然后及时帮其报警。绝不能自作主张,在无法联系和核实走失儿童家长的情况下,随意将其委托或交给陌生人。这极有可能弄巧成拙,好心做了坏事。

  更值一提的是,链家一旦建立起“失联儿童守护站”,也就等于给自己贴上了我就是“好心人”的标签,也就等于自立了一个救助组织,也就区别于一般性个人救助行为。因此,他们除了把握好以上边界外,还应该得到警方授权,这才能名正言顺,合情又合法。毕竟救助走失儿童,是法律赋予110的责任,其他性质的救助组织只能起辅助作用,断然不可自立门户去取代这一责任主体。假如允许这种没有授权的救助组织存在,在“挂牌运营”中,太有可能被无备案、不专业和不规范操作,延误甚至“指反”走失儿童回家的路,反而给警方带来更多麻烦。

  由此看来,“失联儿童守护站”不是不可以有,而是应在得到警方授权后展开运营。这种授权不仅解决了一个合法问题,也厘清了在救助方面谁主谁辅的问题。同时,授权还意味着,警方对这类民间救助组织多了一份指导、培训和监管义务,如此规范出的“失联儿童守护站” 才更能挑起大梁,成为110的好助手,成为走失儿童值得信赖的求助港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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