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内地居民收养孩子全部由各区民政局办理
时间:2019-04-05 17:59:33 | 来源:河南工人日报 | 作者:
【豫网讯】自2019年4月1日起,在郑州办理内地居民收养登记业务由县(市、区)民政局负责,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由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民政部门办理。 据介绍,为使收养业务顺利衔接,确保群众办事不受影响,在业务移交期间,郑州市民政局将继续做好收养业务的办理工作。收养登记应当按照申请—受理—审查—报批—登记—颁证的程序办理。 其中,对福利机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福利机构应当在入院后及时在市级以上报纸发布寻亲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弃婴、儿童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未认领,福利机构为其申报集体户口;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登记机关应当在审查合格后,在市级以上报纸公告查找其生父母,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弃婴、儿童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未认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登记机关予以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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