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传来好消息,买了房子后悔了可“退货”?开发商:两天内可退
时间:2019-01-26 21:18:03 | 来源:城市租客 | 作者:

  豫网大家都知道,在购房过程中,开发商和购房者的信息是不对称的,一些开发商利用在房地产行业中的专业知识和信息,对购房者大肆忽悠,埋坑。比较常见的是一些开发商在合同中制定不平等的合约以及补充协议,大肆敛财,让购房者付出了更多的购房成本。更有不良开发商虚假宣传,让购房者一步步入套,比如实际户型不同,装修标准不合格等等质量问题。

  并且在购房过程中,房地产销售人员采取诱导和恐吓的话术,比如:

  ①有人想买这个房子,你如果不尽快下手,估计就没有机会了;

  ②我们楼盘这个楼盘只有今天有优惠,你只要交多少钱,就能享受多少钱的内部优惠,只限今天;

  ③房子还有最后X套了,再不买就没有房子了。

  很多刚需,看着楼盘人满为患的景象,思考的时间不多,很多都选择了交钱。而一旦交了钱,签了字,开发商就换了一副嘴脸。等到平静下来,才发现开发商的楼盘有许多问题,所以,到后来后悔也没办法,因为前期交的钱拿不回来。

  而购房者大多选择哑巴吃黄莲,部分意识强烈的业主在不断维权的过程中浪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那么这些问题是不是都没有办法治理了呢?

  答案很显然是否定的。早在1月11日,广东东莞市正式出台了全国首个"无理由退房"新规,将在3月1日起执行。大概的意思是:如果大家在买房的过程中,从签订了认购书开始,可在两个自然日内无任何理由要求解除认购书,并退回所交的定金或购房款。

  大家都知道什么是无理由?

  这意味着,房子买了不满意,自己后悔了,甚至是购房者不高兴,不管是不是开发商忽悠买房,虚假宣传或者是购房者自己的原因,那么都可以选择"无理由退货"。

  

楼市传来好消息,买了房子后悔了可“退货”?开发商:两天内可退

  而党媒也给予了肯定的态度并认为,这将打破楼市中购房者长期的不公正待遇,以及买房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潜规则。

  其实早在此前,一部分大型房企就尝试过"无理由退房",但是市场反应很平淡,原因很明显,没有政策约束,而是由开发商自己制定的游戏规则,那么很显然,不可能有太大的效果。

  城市租客认为,这项举措仍然有两个弊端:

  ①时间太短

  两个自然日退房的时间太短,应该设置更长一点的时间,一些开发商认为,两天可退,本身对楼盘没有影响,因为一些楼盘短期内,购房者不可能发现太多的问题,但如果时间太长,对开发商也不公平。所以,时间不宜太短不能太长。

  ②值得全国推广

  让全国的购房者都能够享受"无理由退房",那么在一定期限内,购房者还有自由选择的权利,对于大部分家庭来说,都是一件大好事,也对开发商的楼盘品质起到了约束作用。

  城市租客提议,为了维护房地产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还应在租赁市场实施"无理由退房"政策,比如租客通过58同城个人房东的房源,机构的品牌长租公寓,以及中介公司租的房子,如果不满意,也可以选择无理由退租,退还中介费,退还房租,那么租赁市场也将更加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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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上所述,楼市传来大消息,房子买了不满意可"退货"?开发商:两天内可退。各位网友怎么看?如有更好的看法,欢迎留言参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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