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内看病自费控制在 5%左右
时间:2018-08-26 07:19:49 | 来源:河南日报 | 作者:孟向东 王娟

  保险公司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大病补充保险、医保救助工程、民政救助制度等五次医疗报销后,将剩余所有医疗费按90%对困难群众予以第六次理赔。

  8月13日,我因为脑梗塞进了医院,住院10天,花了7300元,昨天出院去结账才掏了351元,这报销力度真大,俺们贫困群众真是受益了!”8月23日,唐河县城郊乡刘洼村村民宋江舟感慨地说。

  唐河县有因病致贫的群众20441人,占建档立卡贫困户的62.4%。为了杜绝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发生,该县自今年2月1日启动了第六次报销医疗扶贫保险政策。县财政出资299万元,为全县32785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494名农村特困人员集中救助供养对象买单,为每人每年支付90元医疗保障扶贫保险费。保险公司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大病补充保险、医保救助工程、民政救助制度等五次医疗报销后,将剩余所有医疗费按90%对困难群众予以第六次理赔。

  唐河县城乡居民医保办主任李堃告诉记者,之前经过五次报销,群众仍有10%以上的医疗费用需个人负担,特别是床位费、检查费等都无法列入报销范围。此次实施的第六次报销,是在贫困群众经过前五次报销之后,可以享受一次性解决剩余费用总额的90%。这保障了困难群众在县域内看病时,自付医疗费用控制在5%左右。

  唐河县还明确规定,在给困难群众看病用药时,乡镇卫生院医保报销范围外的医疗费用不得超过总费用的2.5%,县二级医院不得超过10%,超出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困难群众不承担。

  8月23日,记者在唐河县人民医院看到贫困户一站式服务窗口前井然有序,报销程序简单便捷。该院医保办主任张孜文介绍:“现在贫困群众住院不需要交押金就可以直接办理,离院报销时,全部六次报销在同一结算窗口即可完成。”

  报销比例提高了,报销程序简化了,贫困群众在病痛面前多了一重保障。据统计,自第六次报销实施至7月份,该县困难群众共发生住院4286人次,报销医疗费用154.9万元,有效减轻了困难群众的医疗负担。③4

  154.9万

  据统计,自第六次报销实施至7月份,该县困难群众共发生住院4286人次,报销医疗费用154.9万元,有效减轻了困难群众的医疗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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