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很多人和小猴有同样的感受——自从有了快递柜,快递小哥就很少上门送快递了,问都不问就直接发个取件码。 幸好小猴家离小区门口很近,那里就有两个不同品牌的快递柜。 可也有时候快递小哥把小猴的快递放到了离小猴家很远的快递柜,小猴跑一趟就很不方便了。 本来是为了方便上班族在工作日不方便领快递才出现的快递柜,如今反而变相成了一种新麻烦。原来,大多数快递柜与快递公司有协议,快递员使用快递柜只需要付非常少的费用或者免费。而快递柜解决了快递员送件效率的问题,备受他们青睐。但这不能成为快递员统一不送货上门的挡箭牌吧? 小猴的烦恼从今天起算是彻底解决了——5月1日,《快递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其中第二十五条中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也就是说,未与收件人进行沟通协调并得到许可后,直接将快递包裹放入快递柜、快递代收点等行为将被视为违规。 这样的《条例》,算是让收件人的权益得到了保障。虽然小猴理解快递员的辛苦,但是也要体谅一下收件人呀。个别快递小哥为了早点送货成功,可谓是动足了脑筋。 大家应该还记得快递柜大量出现之前的奇葩“签收”吧? 业内人士表示,造成虚假签收的原因之一是快递公司对量的考核过严,对很多快递员来说,一旦派送量没有完成就会面临罚款的风险,在这样的压力下,快递员不得不进行虚假签收。快递柜的出现,虽然遏制了“虚假签收”,但是“上门”送件的比例却下降了,收件人的权益也因此受到了损害。 小猴发现,《条例》还对泄露寄件人隐私的快递小哥或企业实施最高罚款10万。这算是给广大实名制的快递客户吃了一颗定心丸。要知道,快递实名制规定,寄件人需要出示身份证,登记个人信息,才可寄快件。 在2017年11月《新民周刊》报道的《内鬼潜伏,如何不让信息裸奔?》中,就提到2013年至2016年,北京各法院共审理了涉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案件67件(案发时间为2010年至2016年)。这些案件中,平均最便宜的一条信息售价不到半分钱,最贵的一条信息卖到了5.7元。其中涉及泄露信息量最多的一起案件就是快递公司,达到了惊人的1.3亿多条。 虽然现在不少快递企业推出了“隐形面单”和“微笑面单”,但这只是杜绝了快递小哥接触客户个人信息,快递企业如果遇到内鬼或者黑客,还是有可能发生大批量泄露事件。虽然最高10万的罚款不算高,但也算给快递企业“收骨头”了。 此外,快递物品破损也是一件让人头疼的事。而此次《条例》引入快件损失赔偿商业保险,鼓励保险公司开发相关责任险种、鼓励企业投保,让用户多一层赔付保障。 小猴的朋友去年就在快递中遇到这么一件糟心事——当时,他从北京快递了一把三弦到上海,为了某场涉外交流演出。 谁知,上海这边打开一看,三弦的琴头断了,差点导致演出无法正常演出。而这把手工三弦售价很贵,快递公司当时只愿意承担1000元赔偿,离修理费差了一大截。在和快递公司三番五次交涉并出具相关证明之后,快递公司才愿意承担3000元的修理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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