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突变二手车能否要求“退一赔三”?
时间:2017-02-14 07:58:31 | 来源:河南日报农村版 | 作者:

  编辑同志:

  明明购买的是新车,首保时却发现厂家销售记录里登记的车主竟然是别人的名字,记录还显示自己所购的车7个月前就已经销售。面对新车突然变成了二手车的情况,我一头雾水。请问,我能要求商家给予“退一赔三”赔偿吗?

  读者:肖先生

  回复:各方面调查核实后确定商家构成欺诈可要求“退一赔三”。消费者购买的新车突然变成了二手到底应该怎样维权呢?

  专家表示:市场上,汽车虚假出库的现象确实存在,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对于这样的车辆消费者不是不可以买,但可以拒绝以新车的价格购买。

  河南译达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志勇律师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六十八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经营者在卖车给肖先生时,没有告知这辆车已经做过虚假出库,属于隐瞒事实,误导消费,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这种行为实际上已经构成欺诈。省消费者协会投诉部负责人表示,商家故意作虚假出库的行为不但欺骗了厂家,也欺骗了被冒用信息的消费者,更是对真正的车主肖先生隐瞒了虚假出库的事实。如商家构成欺诈,这种虚假出库行为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应当进行“退一赔三”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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