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推公安新闻宣传!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兴隆分局致信感谢共工日报社
时间:2024-01-22 10:23:10 | 来源:共工日报网 | 作者:

)2024年1月16日,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兴隆分局致信共工日报社有限公司,书面感谢共工日报社近一年来助力推动公安新闻宣传工作高质量发展,提高人民群众对于公安机关工作的了解、认知和认同。 ![]() 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兴隆分局在书面感谢信中提到:公安机关维护着广大人民的利益,在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方面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而公安宣传工作是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及时宣传公安工作、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社会舆论对于公安工作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 2023年,共工日报社副社长龚国林同志对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兴隆分局宣传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和积极帮助,在为兴林公安政策宣传普及、典型案事件报道等方面与我局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有力推动了兴隆分局宣传工作高质量发展,切实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了解与认知程度,使公安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起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兴隆分局表示: 真诚希望贵报社在今后工作中一如既往支持我局宣传工作,不断加强合作,携手共进。(骆闻 朱善永) |
- 上一篇:四川南充80后回乡创业女青年 刘小燕 扎根家乡的“新农人”
- 下一篇:返回列表
关键字:
豫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 本网注明来源为豫网的稿件,版权均属于豫网,未经豫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使用。
2.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豫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3.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同本网联系。邮箱:hnshw888@126.com
豫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 本网注明来源为豫网的稿件,版权均属于豫网,未经豫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使用。
2.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豫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3.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同本网联系。邮箱:hnshw888@126.com
>> 发表评论 | 共有0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