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两会期间,大河报以《治理乱停车,不能“以罚代管”!省政协委员高度关注停车难》《省政协委员质疑停车“乱贴条”:市政欠账,凭啥市民买单?》为题陆续报道了省政协委员刘哲等两会委员代表对治理“乱贴条”、缓解停车难的意见建议,一时引发各方热议。今年,刘哲委员再提“治理乱贴条”。针对郑州愈演愈烈的“乱贴条”他又有了新想法,提出包括实行分级处罚、尽快修改河南省道路交通相关条例、不能处处“顶格罚款”等六大建议。 【回访】去年提案推动郑州路边停车位增加 “这是我第三次在省两会上提交此话题的提案。乱贴条不仅仅是交通问题、环境问题,更是民生关注热点,若处理不好,将会严重损坏城市形象。”1月9日,记者在郑州山河宾馆见到刘哲。去年他的《关于刹住郑州市“乱贴条”、缓解市民停车难的建议》提案,耗时一年、随机访谈百名车主调研写成,本报报道后瞬间“刷屏”。今年他的提案是《关于治理郑州市“乱贴条”、实行处罚分级制的建议》。 大河报记者了解到,2019年年中,郑州市政府督查办和郑州市交警支队对提案做了回复,表示“对设置不科学的道路临时停车泊位进行优化调整”“努力提升民警执法规范化、人性化”。“很欣喜地看到2019年郑州路边停车位增加了,上半年增加到4万余个。”刘哲表示。 “我不是反对所有贴条。明显妨碍交通的应该贴,但是不顾法律精神和交通管理的初心,‘以罚代管’严重损害市民利益的乱贴条是大家不能接受的。”刘哲告诉记者。 【调研】对违章停车的处罚委员盘点“六大乱象” “从去年9月份开始,我一个月能被贴五六张条。”网友“一串”说。 “郑州交警最辛苦,经常早上7点开始贴,晚上贴到11点。”网友“沉默是金”说。 2019年7月25日更有媒体报道“乱贴条贴进了居民小区”…… 据了解,2018年年底到去年初,郑州市增划约3万个路边泊位,“停车难”有所缓解。但下半年以后,由于种种原因,大量路边泊位又被取消,而“乱贴条”愈演愈烈。大量市民向刘哲反映意见,刘哲先后到郑州交警一大队、市政府督查办、花园路街道办事处及一些小区调查,调研发现“六大贴条乱象”。 1.任性贴 有的断头路、甚至没有开通的路段,都要贴条;很多街道夜间8~11点,早上五六点,都在贴条。郑州二七区西陈庄西街某小区,贴条人员进小区贴条。 2.该贴的不贴 有的路段车辆长年停在人行道上没有人贴条。而有的路段,停在路边基本不影响通行却屡屡吃罚单。 3.三方齐贴条 有些城管、协警、派出所警察等不管有无执法权都参与到“贴条大军”中。 4.贴了就跑 贴条人员不管车主是否在附近,有的负责拍照、有的负责写条,迅速贴上后迅速离开。有时车主及时跑来解释也没有用。 5.市民一周被贴多张条 很多市民反映,去年下半年以来有的一天吃两张贴条,有的一周被贴数张。一些滴滴司机反映,因怕贴条不敢停车吃饭,解小手也不敢停车找厕所。办事处等机关人员反映,单位外路边没有车位,车都没法停。一些车主反映,为了躲贴条,车长期停到郊外。 6.罚你无需“条” 去年郑州市交警支队在对刘哲提案答复中提出要实现违停拍摄“零缝隙、全覆盖”。目前一些路段已设置违停监控摄像头,“违停”三分钟即可取证上传处罚。很多网约车司机等顾客时提心吊胆,不知何时何处被拍“违停”。 【声音】以罚代管不但得不到理解反成堵心的事 刘哲多次表示,交管部门对确实造成拥堵、损害秩序的车辆应当处罚,这毫无疑义。但郑州市的“违停”治理,却是以罚代管,不但得不到市民理解反而成为群众最堵心的事。“车停在边道上,不妨碍来往通行,为啥也顶格罚200元?”刘哲再次对“顶格罚款”提出质疑。 关键词:顶格罚款涉嫌“有法不依”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显然,“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是处罚的要件之一,如果不在规定泊位停车即可处罚,严谨的法条里“多此一条”自有其义。 《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八条第(六)款处罚违停,也有“影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罚要件;郑州市条例规定,道交法和省条例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刘哲表示,不考虑实际情况按200元顶格处罚,违背了道交法规定。即便省条例与道交法有出入,也应优先执行上位法规定。 关键词:车位不足 市政欠账,市民买单? 在刘哲看来,“乱贴条”是置现实的郑州市情于不顾。 据他调研,目前郑州市机动车保有量保守估计已达450万辆。而郑州市停车设施建设严重滞后,车位只有100万个出头。“假设每天100余万辆车在车位上,100万辆在路上,也有至少200多万辆车理论上可以贴条。有关执法部门不顾道交法为人性化执法预留的空间,不顾基本市情,大规模贴条执法,只能是市政欠账市民买单,于缓解停车难毫无益处。”刘哲告诉记者。 关键词:营商环境 担忧“乱贴条”影响招商 在刘哲到某街道办调研时,该办事处相关负责人也对乱贴条意见很大:“所有的招商引资都需要有好的营商环境,我们现在很担心郑州乱贴条把外地商人吓跑。” 【建议】“六大建议”刹住“乱贴条” 治理乱贴条是提高治理水平的应有之义。刘哲委员建议: 1.郑州市政府应高度重视“乱贴条”问题。认真调研本市的停车资源和停车矛盾状况,客观了解广大市民对“乱贴条”的意见建议,切实治理。 2.实行处罚分级制。运用大数据手段,对市区路段、时段进行交通拥堵度分级,进而按照造成拥堵的程度,落实道交法规定的20~200元分级处罚制。A.对拥堵度高的路段、时段违停,按100~200元处罚;B.拥堵度中等的,按50~100元处罚;C.拥堵度较低的,按20~50元处罚。对B、C情况应实行先警示后处罚。基本不影响通行路段应不在处罚范围。 3.尽快修改省道交条例。将条例第五十八条的规定,“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二百元罚款”,改为“处20~200元罚款”,并细化为处罚分级制。 4.大力缓解“停车难”。新规划建设城区,要让停车设施和实际需求相匹配;停车资源匮乏的老城区,想方设法挖潜建设停车场和泊位,尤其是地面立体停车场、地下筒式智能立体停车场等。 5.取缔“违法执法”。落实道交法规定,规范执法主体,取缔城管、协警等人员的违法“执法”。 6.审计公布贴条罚款。对市民群众十分关心的贴条罚款用途、去向等,当年进行审计公布。 【专家】喻新安:对违章停车现象,该区别对待 日前,河南高校智库联盟理事长、中国(河南)创新发展研究院院长喻新安在郑州市委市政府召开的专家座谈会上就改进政府服务和优化营商环境提出建议,话题同样直指交通“乱贴条”。 喻新安表示,政府首先要想方设法增加泊位,不能一味罚款,更不能默许公安机关不分时间、不分区段和地点,到处贴条,任意贴条;另外,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对违规停车,且“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应该细化执行,而不是顶格执行。 交通整治不能简单行事,要照顾到郑州基本客观的市情。建议政府在治本上下功夫,同时,对违规停车现象,要区别对待,分级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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