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县 旅游企业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可享补贴
时间:2020-02-13 07:45:44 | 来源:河南日报 | 作者:
【豫网讯】2月10日,辉县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旅游企业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推进旅游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力保旅游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意见》要求保障企业融资需求、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确保2020年旅游企业融资成本不高于上年同期融资成本。对经营正常且符合发放流动资金周转贷款条件和标准的存量授信客户,全面推行“无还本续贷”业务,缓解资金压力。实施税收减免和缓缴、缓缴社会保险费。 《意见》提出,要积极争取省级失业保险调剂金,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按规定经核准后,享受返还标准为6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A级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等旅游企业对职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由财政、劳动保障部门按相关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意见》提出,大力支持旅游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市场营销活动,稳定和开拓客源市场。疫情解除后两个月内的营销推广活动,经旅游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给予每个企业不高于营销费用50%的营销补助,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鼓励旅游企业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对其经营场所内部进行改造升级。协助企业做好疫情过后复工营业工作,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进一步简化流程、特事特办,确保企业快速复工营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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