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 因疫情对旅行社造成的退团退票等损失,给予50%补贴
时间:2020-02-13 07:43:53 | 来源:河南日报 | 作者:
【豫网讯】2月8日,汝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旅游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经营困难有关措施的通知》,支持旅游企业积极应对当前经营困难。《通知》提出,在疫情期间受影响较大的A级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由财政局参考2019年同期上缴税收的30%进行补助。因疫情原因对旅行社造成的游客退团、退票等直接经济损失,市财政给予50%的补贴。 《通知》提出,对于受影响较大的A级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等旅游企业,免征污水处理费、特种设备检验费、占道费。加大对旅游中小微企业的贷款支持。凡2020年1—6月份给予旅游中小微企业贷款的,除项目贷款外,流动资金贷款也纳入旅游产业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专项资金支持范围,优先给予贷款贴息支持。已有贷款还款困难的旅游企业,金融机构不抽贷,适当展期,市财政给予贴息扶持50%。贷款困难的中小旅游企业由市国有公司提供担保,担保费率不得高于1%。 《通知》另提出,在疫情期间对租用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疫情停业期间可予免租,恢复营业后3个月免除租金。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社会各类企业业主(房东)与租户协商减免租金。对A级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等旅游企业对职工进行疫情防控培训,由主管部门按隶属关系分别统计核定人数,由财政、劳动保障部门按每人210元标准支付培训费。鼓励旅游企业在疫情期间对其经营场所进行改造升级,由政府提供规划、施工许可等政策支持,免收相关行政性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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