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东集市 闫广君摄
本版图片除署名外均为本报记者邓放摄 元宵节前后,除了吃汤圆之外,和家人、朋友一起赶个集、逛逛庙会、看看花灯,感受传统民俗的魅力,成了越来越多人的选择。 在物质生活不太富裕、娱乐比较单一的年代里,赶集是人们热切期盼的大事。当下,虽然超市、综合性商场和电商平台遍地开花,买卖东西便捷了许多,但它们总让人感觉少了点儿什么,比如小时候存着几块钱、扒拉手指头算着赶集日子的那股子兴奋劲儿,和亲朋好友三五成群逛大街、遛地摊儿的热闹劲儿,还有那此起彼伏的叫卖声和空气里飘荡的烟火味儿…… 这,也是乡愁。 仪式感 大年初一开始,全省各地许多庙会就拉开大幕,热闹起来。元宵节前,灯会、花灯节等又陆续登场,锦上添花,把春节的氛围又推向一个高潮。对人们来说,过了除夕、初一,直到闹完元宵节,才算过了一个完整的年。 热热闹闹的庙会中,少不了的是琳琅满目的集市。有专家认为,固定的集市最早开始于秦。从那时起,集市便大多按照节气、年节而存在,这也让过年过节赶集、逛庙会,多了某种仪式的味道。 赵升力在豫东农村生活了几十年,每逢年节是有集必赶的,这是他的老习惯了。年轻时,他还会和邻居结伴到邻县赶集,“那边大蒜好吃,每斤还便宜几分钱,就骑着车子过去了,买上一大堆,一来一回总有几十里地。”这样的经历,如今听来让人不可思议,但在那一代庄稼人看来,却又很平常。 明代谢肇淛的《五杂俎·地部一》中说:“岭南之市谓之虚……山东人谓之集。每集则百货俱陈,四远竞凑,大至骡、马、牛、羊……小至斗粟、尺布,必於其日聚焉,谓之‘赶集’。”集市上的交易品,也随农时而有所不同,比如麦前以耙、扫帚等农具交易为主,秋后以牛马驴骡等大牲畜交易为主。少则一天,多则三五天乃至七八天,也有长达半个月的。 中原人的性格,往往因为淳朴忠厚而显得内敛含蓄,而赶集除了可以进行物品交易,更像是为数不多的开“party”的时刻,也因此而让人十分期待。正如真正的“吃货”能从最简单的食物中吃出不一样的味道一样,真正会生活的人也能从赶集的寻常市井中看到生动非常的生活景象:全家老小、街坊邻居齐齐出动了,从地摊里挑些让自己心动的小玩意儿,在热热闹闹的市集上和小贩讨价还价,遇到熟人就停下来唠几句家常,顺便打探一下对方刚买的东西价值几何。大家的脚步也不再像平日里那样匆忙,而是走走停停,怡然自得,充满了慢生活的味道。 赶集,也能充分体现出人们在日常生活里的精打细算。老家豫北、如今在上海工作的李千民今年50岁了,买菜时还是不想去超市,而是去菜市场跟人讲价,从市场这头儿讲到那头儿,乐此不疲。旁人笑话他土,他就嘿嘿一笑说:“小时候都是赶集,老习惯怕是改不了了!”其实,与其说这是“土”,不如说,这是一种本真生活的智慧和乐趣。 故乡味 在郑州开公司的“80后”轩文胜,每次回老家过年,都会抽出时间去乡下赶一两次集,并拿着单反相机“咔嚓咔嚓”拍个不停。在他看来,赶集最能让自己一慰乡愁。轩文胜打小儿生活在县城里,但每到寒暑假,他总会被送到乡下的爷爷奶奶家里住上一段时间。爬树、捉蛐蛐、烤玉米、钓鱼,这些都曾给他带来无限的乐趣,而让他印象最深刻的,无疑就是赶集了。 “春节后一直到正月底,老家的乡镇上会有大大小小的集会,60多岁的爷爷总是骑上自行车带我去‘赶会’。”在当地方言里,赶集称作“赶会”。在其他一些地方,它也叫作“上会”“上集”“上街”等。“那时候家里的经济条件也不算好,爷爷会从集上‘捎’几把蔬菜,一兜鸡蛋,或是割一条猪肉。”轩文胜笑着说,那时候不像现在的人一样都喜欢吃瘦肉,买肉总会挑肥的,因为肥肉更香。“还真别说,那时候在乡下吃的条子肉和炒土鸡蛋真的比在城里面买到的好吃,这也算舌尖上的乡愁吧。”如今每次回去赶集,他总能感受到家的味道。 和轩文胜一样,同在郑州工作的丁小凤也有类似的感觉。她介绍,在老家的集市上,无论是在县城还是乡镇,都能见到很地道的土货,比如笼养的鸡、手工做的挂面、农村家酿的米酒、现磨的香油、活蹦乱跳的“火头”(黑鳢)和“混子”(草鱼),以及在城市里不常见到的日常用具,比如挎篮、笸箩、篦子和锹、锄、铲、火钳等铁器。在冬天的集市上,甚至还可以看到那么一两位戴着头巾、身穿旧式花棉袄、挎着柳条篮的老太太,让人颇有穿越之感。丁女士说,在老家的集上,就是只做个看客,什么东西也不买,也是很值得的,因为它会让自己感受到乡土的亲切和温暖。 新变化 一切都在与时俱进,赶集也不例外。无论形式还是内容,它都在悄悄焕发出新的生机。 曾经,赶集是商品经济不发达的产物,主要进行必需品的交易;如今,它也在贴合着新的消费习惯和理念。比如这些年,每到逢年过节,濮阳四十来岁的胡芳女士总会去逛逛花市,买些鲜花回家装饰一下。这一本在南方流行的民俗活动,也在逐渐走进北方人的生活。每当被人夸有情调时,胡芳总会笑着说:“其实我身边很多朋友慢慢都有了这个习惯,逛花市的人也多起来了,大家都越来越会生活了!” 正因为大多数集市是按照节气、年节而存在,便与庙会、灯会等民俗活动在时间上有了重叠。尤其是年节期间,一些赶集活动便与日渐兴盛的庙会、灯会“水乳交融”,相辅相成。逛庙会、灯会的同时,人们顺手买点儿吃的、喝的、玩的,既开心又有纪念意义,其乐融融。随着国人对传统文化的日益重视,赶集也开始有了新的内涵。 这不,元宵节到了,洛阳的谢萍女士早早几天就被6岁的儿子缠着“发红包”,谢萍没有一味迁就。她告诉儿子,发红包可以,但元宵节这天儿子一定要陪她去丽景门逛逛,“赶赶老集”,看看字画,还要用红包里的钱为家里挑个好看的牡丹瓷盘,儿子想了想,高兴地答应了。 “以前赶集买的都是有形商品,这次带儿子去逛逛,是想让他从小就培养起对传统节会的认知,小时候‘认知’,长大了就是‘认同’了。这种隐形的东西价值更大!”谢萍说。 和她想法相同的还有周口淮阳的闫春女士,“逢年过节就发红包,其实一点儿意思都没有,传统的意味也淡了许多,下次我打算带着女儿去老街道逛逛,买几个泥泥狗送给她,这样会帮她记住自己的根在哪里。” 的确,对许多人来说,家乡总是难以触摸,空剩念想。但有空时回趟老家,赶个大集,在吆喝声、讨价声、大笑声中走一遭,买点儿不一样的物件,你会发现一丝故乡的原汁原味。 故乡从未远离,它就在集市上,在庙会和灯会上,等待你的归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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