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三亚两家海鲜店因“欺客宰客”被实行“一次性死亡”)
三亚一海鲜店销售的海鱼。(资料图片,图文无关) 尹海明 摄 【豫网讯】记者11月3日从三亚市工商局获悉,该局对三亚两家“欺客宰客”的海鲜店实行“一次性死亡”,吊销其营业执照。 三亚市工商局执法人员3日下午已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交到了两家海鲜店相关负责人的手中。 据介绍,三亚市工商局近日与三亚市旅游警察联合查处了三亚凤凰侨源海鲜饭店和三亚凤凰鑫城渔家餐厅。这两家海鲜店为了挣取高额利润,在给客人选购海鲜过称时,趁消费者不注意调高电子秤重量的换算率。
图为三亚某海鲜加工广场,前来购买海鲜的顾客络绎不绝。(资料图片,图文无关) 尹海明 摄 10月27日晚,三亚旅游警察通过暗访发现上述两家海鲜店存在“欺客宰客”行为,该局得到线索后迅速行动,第一时间对上述2家涉案海鲜店进行突击检查。 调查发现,三亚凤凰侨源海鲜饭店的老板郭玉平在给海鲜过称时,在公斤与市斤的转化过程中,故意在电子秤将“2”按成了“2.8”,致使每市斤海鲜的重量比实际多出4两。案发当晚,客人共点4道海鲜,该手法造成称重重量比实际重量多出两市斤,共多收客人179.2元。 三亚凤凰鑫城渔家餐厅的老板黄细如为了牟取非法利润,采取同样的手法,故意在电子秤上将“2”按成“2.6”,致使每市斤海鲜的比实际高出3两。案发当晚,客人共点4道海鲜,该手法造成称重重量比实际重量多出两斤8两,共多收客人238元。 上述两家海鲜店“欺客宰客”已构成欺诈消费者的违法行为,三亚市工商局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依法对两家海鲜店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此外,执法人员还调查发现,“三亚凤凰鑫城渔家餐厅”是郭玉平将转让给黄细如的,而黄细如在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情况下,擅自从事海鲜餐饮行业经营,违反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的规定,工商执法人员对黄细如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38元,罚款12380元的行政处罚。 三亚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三亚工商部门对“欺客宰客”等违法行为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查处一起,决不手软。 |
豫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 本网注明来源为豫网的稿件,版权均属于豫网,未经豫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使用。
2.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豫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3.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同本网联系。邮箱:hnshw888@126.com
>> 发表评论 | 共有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