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游客购物 旅行社先垫付
时间:2016-12-06 06:27:04 | 来源:大河报 | 作者:魏国剑

  亮点4

  送审稿反复听取各界意见

  据介绍,国务院2002年颁布实施的《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和2009年颁布实施的《旅行社条例》,对于促进和规范我国旅游市场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旅游形势的变化,这两部行政法规的一些规定与有关法律规定、改革精神和旅游业实际情况存在不相适应之处,需要修订完善。为此,2016年,《旅行社条例》修订列为国务院立法计划的预备项目。国家旅游局就《条例》的修订向各省级旅游部门、行业协会等广泛征求意见,就重点问题在浙江和贵州开展了两轮调研论证,并将旅行社专属业务界定、质量保证金制度改革、《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细化和委托代理招徕规范等4个重点、难点问题,委托专家进行了论证。

  2016年1至3月,在前期工作基础上,起草形成了初稿。4月,在听取部分旅游部门、企业意见后,对初稿进行了深入研究和全面修改,形成了征求意见稿。5月初,将征求意见稿送中央编办、台办、外交部等22个部门,以及各省级旅游部门、行业协会征求意见,同时,分5个组在湖北、甘肃、四川、浙江和北京进行调研,召开9次座谈会,共听取了18个省级旅游部门、15个市级旅游部门和50余家旅行社及其从业人员、行业协会和专家学者的意见。5月至6月,对各方面提出的意见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并经过反复修改、数易其稿,于2016年7月29日国家旅游局2016年第9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8月1日至31日在国家旅游局官网公开征求意见。9月,根据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进行再次修改,形成《旅行社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并于今年10月报送国务院。为了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国务院法制办再次将送审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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