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军荣 近日,一段“服务员提醒顾客合理消费避免浪费被骂”的视频在网上引起热议。视频显示,一对情侣在北京市丰台区某火锅店就餐时执意加菜,不顾服务员避免浪费的提醒,并拍桌子吼道“我乐意”“管得着吗”。2月19日,涉事餐厅发出致歉声明,表示已为顾客免单并赔礼道歉。负责人表示,为受委屈的服务员颁发了“安慰奖”。顾客浪费、餐厅免单的做法受到民众诟病,而餐厅“委曲求全”则显示了对浪费行为的“束手无策”。 而据3月13日《北京青年报》报道,《北京市反食品浪费规定(草案)》已提交审议。《规定(草案)》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违反规定,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明显浪费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毫无疑问,这样的惩戒既是必要的,也能够起到震慑效果。虽然当下许多餐饮经营者都改变了经营理念,奉守节约理念,在消费者出现超量点餐时,也会及时提醒,在消费者就餐结束时还会提醒打包,这是很不错的表现。我们从中也不难发现,对餐饮经营者出现“浪费”行为,监管部门能够有针对性地进行惩罚,但对于消费者的“超量点餐”所造成的故意浪费呢?从目前来看,显得有点乏力。 公平地看待这个问题,消费者超量点餐也该有相应惩罚。并且,如何惩罚,也应该写进“法律”。诚然,餐饮经营者并没有“执法权”,但却有义务提醒执法者,并保留相关证据,让消费者超量点餐的行为受到惩罚,从而最大程度上抑制浪费行为。对于消费者超量点餐的行为,除了多收费,还应该有更多的惩罚行为,如此才能“教育”当事人,并提醒更多的人,让其明白,不是花自己的钱就可以任性浪费。 总之,针对餐饮点餐上的浪费问题,既要给饭店方念“紧箍咒”,也要让消费者知羞耻,才能减少直至杜绝超量点餐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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