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杭州电商公司有赞近日举行的年会上,公司高层突然宣布将实行“996上班制”,消息在网络上传播后引发广泛关注。有赞CEO白鸦发文回应此事称,“几年后回头看,这次绝对是好事”。(1月27日《北京日报》微信公众号) 实行“996上班制”,对员工来说,这显然是一件坏事,意味着员工要无偿为公司加班。当然,相对应对企业而言,这确实是好事。因为这意味着在不增加人力成本的前提下,员工的工作时长延长了。但从法律角度说,企业实行“996上班制”属于违法行为,而不是创新之举,企业更不该把违法行为美化成创新之举。 用人单位每天可以安排员工上几个小时的班,每一周可以安排员工上几天班、多少个小时的班,这不是由老板个人想当然决定的,而是法律有着明文规定。《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换句话说,员工平均每周工作时间超过四十四个小时的,就属于加班行为,企业就必须向员工支付加班工资。 再者,即便是企业安排员工加班,并不能无限制的安排员工加班,加班时间也有上限。《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按照这个规定,实行“996上班制度”,不仅是让员工在加班,而且加班时间也超过了法律规定。 《劳动法》还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因此,企业在年会上公开宣布实行“996上班制”,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介入,依法给予警告。如果开春之后,企业依然我行我素,真的实行违法的“996上班制”,那么劳动行政部门就要立案处理,依法责令企业改正,并处以罚款,不能当吃瓜群众,围观企业在公司年会上宣布实行“996上班制”。 眼下市场竞争激烈,互联网江湖更是瞬息万变,这决定了企业特别是互联网企业必须始终保持创新力、创造力。否则,就会被淘汰。但在员工管理制度设计上,任何创新都不能违法违规,必须是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之下进行创新。企业不能以创新之名,损害员工的合法权益,这是企业创新的底线原则,企业创始人、企业家对此应当有一个清醒的、正确的认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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