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应用”应具有公共担当
时间:2019-01-25 08:56:05 | 来源:大河报 | 作者:赵志疆

  最近几天,互联网行业格外热闹。1月22日晚,一篇名为《搜索引擎百度已死》的文章广为流传,文章指责百度搜索结果一半以上会指向百度自家产品百家号,而百家号中充斥着大量营销和质量低劣的内容。同一天晚上,部分抖音新增用户表示,无法正常以微信授权的方式登录并使用抖音APP。1月23日凌晨,抖音官方正式确认了这一消息,并表示在排查之后没有发现任何技术故障,问题应该出在微信平台提供的登录服务上。

  尽管此次事件未有定论,不过,微信封杀其他APP已有先例——不久前,今日头条创始人张一鸣、锤子科技创始人罗永浩和云歌人工智能创始人兼CEO王欣分别发布染指社交领域的APP。就在公众猜测他们能走多远的时候,没想到,微信直接关闭了他们的分享链接。百度能否将搜索结果导向自家产品,微信能否将潜在的竞争对手逐出门外?这个问题,引发了外界极大的讨论兴趣。

  有人提出,在企业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企业当然可以打造自己的“商业闭环”,多数企业都是这么干的。这样的道理看似没错,但却显然并不适用那些占据垄断市场地位的企业。寻常企业以邻为壑,公众可以很轻易地找到替代产品,但当企业产品强大到已成“国民应用”的时候,公众即使颇有微词,也很难找到合适的替代品。百度事件之后,不少人表示要弃用百度,最终却无奈地发现,竟然没有更好的搜索引擎可用。同样的窘境,也发生在微信身上——微信的月活跃用户超过10亿,每天有大量内容和服务依靠这个应用被连接、分发,除了微信之外,到哪里去找到嵌入公共生活如此之深的社交应用?

  时至今日,标榜“去中心化”的互联网正在因“平台垄断”变得越来越中心化。对于互联网企业来说,用户数量越多,平台价值越大,相应的成本也越低,因此很容易造成“赢者通吃”。基于此,互联网企业不仅热衷于预判风口、抢先入场,而且致力于在进场之后叠砖砌墙、巩固地位。以开放包容为特征的互联网精神,在以邻为壑的市场生态中荡然无存,当互联网企业竞相打造完整产业链条的时候,资源与数据往往被视为企业私产。问题是,“国民应用”中的个人账号已不仅仅是企业产品,更是一种具有私人属性的公共产品。举一个很简单的例子,如果通信运营商将手机号视为自家私产,需要提供手机验证码才能完成注册的各类APP何至于遍地开花?

  当互联网公司强大到拥有垄断地位的时候,难免会试图将优势转化成利益。占据市场垄断地位没有错,发挥自身优势也没有错,问题是,如何防止其滥用垄断地位?实际上,这也正是《反垄断法》致力解决的问题。互联网时代的企业竞争,应致力于科技创新、技术升级,以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去吸引用户,而不是固步自封、以邻为壑,以损害用户利益的方式去挤兑竞争与创新。能量越大,责任越大,这样的道理当为互联网企业的基本行为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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