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书病历”不仅是医疗过错
时间:2018-12-17 08:12:30 | 来源:河南日报 | 作者:李英锋

  由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主办、中国医师协会承办的第十三期“案例大讲坛”,日前在中国医师协会举行。研讨会以近期发生的“北大第一医院医闹”事件和各地发生的医疗、医闹纠纷典型案件为样本,研讨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及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的法律适用问题。在一起案例中因病历字迹潦草,导致司法鉴定机构在进行医疗过错及因果关系的鉴定中无法识别病历内容,最终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为某医院的医疗过错参与度为10%—80%。(据12月16日《工人日报》)

  一直以来,人们将字迹潦草的“天书病历”,解读为医生医德有亏或责任心不强、不尊重患者,定性为给患者带来困惑和不便。事实并非如此。卫生部门出台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要求,病历书写应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相关法律规定,药方、病历等媒介是医院诊疗服务过程中的重要信息载体和档案,是涉医违法犯罪及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最权威和最直接的证据,具有不可替代性。由此可见,字迹潦草的“天书病历”,不仅是医德问题,还是法律问题,是一种“医疗过错”和“法律过错”。

  就诊疗服务行为而言,医生有完整准确记录的法律义务,这种法律义务也是一种对患者的告知义务,对应的是患者对诊疗服务行为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一旦发生医疗事故、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病历等诊疗档案资料是认定医疗过错责任、厘清医疗纠纷因果关系的重要证据,医疗机构有病历举证义务。如果病历字迹潦草,不符合病历书写规范要求,就等于医疗机构履行举证义务不完整、不充分、不准确、有瑕疵,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2014年,一名男童在北京一家医院住院后不治身亡,父母起诉医院索赔,因病历字迹潦草、难以辨识,影响了鉴定,法院判医院赔偿40余万元。

  “天书病历”不是小事,后果可能很严重。相关医院因病历字迹潦草承担不利法律后果的案例,具有很强的法治教育意义,各地各级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该以此为戒,用法律的眼光审视病历书写。与司法机关、鉴定机关等合作,开展以案说法活动,增强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倒逼规范病历书写行为;全面推广电子药方、电子病历书写,从源头减少、遏制病历字迹潦草的问题;仿照国家赔偿追偿制度,在院方因病历书写瑕疵承担不利后果后,向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医务人员追偿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多措并举,不但解决了病历书写不规范问题,更能提升医疗水平,减少医疗纠纷,有利于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关键字:
豫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 本网注明来源为豫网的稿件,版权均属于豫网,未经豫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使用。
  2.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豫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3.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同本网联系。邮箱:hnshw888@126.com
>>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验证码: 游客请勾选
            
地址:郑州市经一路省政府四号楼 邮政编码:450000
联系电话:0371-55313503 联系邮箱:hnshw888@126.com
版权所有·豫网 Copygight © 2016 yuwang1.cn All Rights Reserved.

豫公网安备 410104020020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