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保健品无理由退货,好!
时间:2018-10-31 08:06:48 | 来源:河南日报 | 作者:魏文彪

  黑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近日审议通过《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老年人保健产品等消费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决议》。这个决议规定,60岁以上老年人通过会议营销等方式购买的保健产品,在7日内可以无理由退货。(见10月29日《扬子晚报》)

  一些老年人为了增强自身疾病抵抗力,以及治疗疾病,不惜大量购买保健产品。而一些保健产品推销者为了更多地销售产品,不惜对产品进行夸大宣传、虚假宣传,诱使老人买下大量保健产品,有的老人将一辈子的积蓄都花光,对今后的生活造成巨大影响。

  不少老年人尽管“喝了”保健产品推销者灌的“迷魂汤”,等到冷静下来,或者被子女提醒,就会理性地对待保健品。在这种情况下,像黑龙江省这样的“60岁以上老人买保健品7日内可无理由退货”的立法规定,就非常有助于为老年人挽回经济损失、重归正常生活轨道。

  因大量购买保健产品遭受经济损失的老年人为数不少,很多人也深为父母非理性购买保健产品烦恼不已。黑龙江省这样的立法规定,有助于这个社会问题的解决,值得全面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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