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治理需念好“三治经”
时间:2018-10-11 07:38:04 | 来源:河南日报 | 作者:袁凤

  《半月谈》近日报道,农村盖个房,需要17个部门审批;村民盖个章,要跑乡里好几次;环保督察要求清零禽类养殖场,到头来变成了建设“无鸡村”“无鸡镇”……一些人感到工作氛围过紧、变僵,呼吁为基层“松绑”。

  有的地方,说起管理就是“一禁了之”,说起“放权”就是“一放了之”,导致治理乱象。放权,要有所放,有所不放;监管,要有所为,有所不为。乡村自治并不是任意而为,也不是管得过多、过死,而要由“为民做主”向“由民做主”“与民共治”转变。从村民的切身利益出发,才能知道哪些该管、哪些该放,转变治理理念,打好放权、监管、服务的组合拳,才能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与监督权。

  乡村治理亟须念好“三治经”。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村民自治是基础,乡村自治做好了,就能充分激发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和内生动力,提升乡村自我管理、服务和监督水平。法治是保障,村民自治只有在法律的框架下进行,有法可依、有条不紊,才能让基层自治组织回归群众性和自治性。德治是支撑,加强道德建设,改变单纯依靠行政手段管理的做法,努力提升自治与法治的效能,才能提高乡村治理的水平和质量。推动乡村自治走上善治之路,才能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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