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日期”要印得醒目
时间:2018-05-24 07:20:50 | 来源:河南日报 | 作者:郝雪梅
前几天,一位市民在超市选中一款面包,保质期为180天,生产日期一栏写着“标示于包装袋”。然而,这位市民把包装袋上下前后看了个遍,硬是没有找到。他把面包拿到收银台,收银员一阵好找,才在印有装饰图案的封口处发现了生产日期。其实,这种“生产日期不明显”存在于很多商品之上。(见5月22日《人民日报》) 生产日期是消费者选择是否购买商品的重要依据。部分食品企业之所以把“生产日期”搞得让人难以找到,除了包装技术方面的因素,还有厂家的小算盘,以为把生产日期放到不易找到的位置就能不影响销售。 这种“生产日期”与消费者躲猫猫的现象,必须引起管理部门的重视。虽然这种行为并不违规,但也不利于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应该对“生产日期”的设置给出一个更加明确的约束: 其一,应统一“生产日期”标示的具体位置,避免厂家随意印制;其二,应加大字号,确保“生产日期”印制的字体清晰,便于消费者“一眼就能看到”。对于坚持把“生产日期”印在不易找到的角落的厂商,也要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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