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想的业主自治需要热情更需要思路和能力
时间:2018-05-11 07:31:37 | 来源:河南日报 | 作者:赵志疆

   走进郑州市郑东新区顺驰第一大街沁水湾小区,微风轻拂树梢,月季开得正好。拾阶而上,穿过一段曲折的小径,可以看到院子中心的水系,水岸旁的回廊上爬满了青藤,水中睡莲开了,一群群锦鲤徜徉其中。“睡莲是我们移栽的,鱼是数十名业主自发捐钱买的……”该小区业主介绍说,这不是业主第一次捐钱买东西了,就在前不久,大家还捐钱购买了30余棵香樟树。物业工作人员表示,业主用心,他们也愿意更用心来取得大家的满意。这是一种良性的互动,业主与物业互相体谅,互相帮助,像是朋友,也像是亲人般相处。

  除了收取物业费,不少小区的业主与物业很少往来,更有甚者,长期处于剑拔弩张的紧张状态。基于这样的背景,沁水湾小区令人感觉眼前一亮,这不仅是因为小区井井有条的秩序以及赏心悦目的景色,更是因为业主与物业之间其乐融融的相处。这才是很多人心目中向往的社区生活——忙碌了一天,回到自家楼下,既能够赏花观景,又能有街坊邻居互致问候,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幸福的喜悦。

  实际上,沁水湾小区的经验很简单:一方面,有一位热心肠的牵头人热衷于为了公共利益跑前跑后;另一方面,有一大群乐于参与社区管理的业主加入其中。公共垃圾桶放置在什么位置、小区道路应该如何通行、电动车乱停乱放怎么办……这些都是琐碎而具体的公共事项,看起来虽然不起眼,但却关系到小区每家每户的切身利益。相比起物业大包大揽,业主主动参与小区管理,不仅能够更加有针对性地结合业主需求,而且更容易在集思广益的基础上寻求最优方案,这本身就是小区自治的一种生动实践。

  名为“业主”,小区居民无疑是小区真正的主人。不过,如何“当家做主”却考验着小区居民的公共意识与奉献精神。毋庸讳言,多数小区业主的“主人”身份,仅仅体现在交物业费聘请物业公司,至于物业公司如何实施管理,一些业主既缺乏足够的了解,也没有足够的热心。管理小区的过程中,物业公司很难真正体验到业主的感受,因此产生误会和摩擦的不在少数。基于此,一些人呼吁小区自治——既然物业“不给力”,那我们就自己来。问题是,小区管理不仅需要满腔热情,更需要专业能力,离开了专业的物业管理机构,纯粹意义上的业主自治往往无疾而终。

  沁水湾小区的管理之所以成功,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既有满腔热情的业主积极参与,同时也没有放弃具备专业能力的物业公司——业主积极反馈问题,并从事力所能及的管理工作;物业及时完善管理方案,主动与业主进行沟通。建立在这样一种良性互动的基础上,无论对于改善业主的居住环境,还是对于提高物业公司的管理水平来说,都堪称双赢。由此不难看出,理想的业主自治模式,并不是要将物业公司排除在外,而是如何在统筹兼顾业主利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地调动物业公司的管理热情和动力。这种社区管理思路,值得学习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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