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老赖不妨用点新办法
时间:2018-05-02 06:48:27 | 来源:河南日报 | 作者:刘一鸣

   4月26日的河南手机报报道了这样一则消息,省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即日起全省法院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失信联合惩戒暨集中曝光“老赖”宣传活动,还将在“今日头条”、微信朋友圈精准推送失信名单。治“老赖”再添新招。

  执行程序被称作是“社会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最后一个环节”,关系到生效法律文书能否实现,对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树立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具有重要意义。

  长期以来,执行难问题不仅成为法院工作的痼疾,也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将执行难概括为“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难求、应执行财产难动、特殊主体难碰”五种情形。

  “老赖”之所以还有一定生存空间,是因为传统的执行手段和模式,有的已难以完全适应日益复杂多变的执行现实。执行过程中,“老赖”们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情形层出不穷、手段花样百出,一些“老赖”甚至对执行法官的执行手段和方法非常熟悉,利用各种手段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让执行法官疲于应付,浪费了有限的司法资源。然而揆诸实际,虽然我国刑法对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早有规定,但囿于启动程序较为复杂、环节较为繁多,导致司法实践中对该罪较少适用,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强制执行的威慑和制裁的效果。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裁判的价值在于执行。如果生效法律文书得不到执行,不仅会妨碍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还会使司法权威受到藐视和对抗,司法的公正性也会受到损害。治理“老赖”,我们必须发挥主观能动性,敢闯敢试、积极探索新途径,新办法,如“限制高消费”“定制老赖专属铃声”“公布老赖个人信息”等。日前温县人民法院独辟蹊径,探索与保险公司进行合作,保险公司专门为法院工作开展一项定制业务,推行“执行无忧”悬赏保险机制。这种新办法激发了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执行,动员更多的民众参与寻找“老赖”及其财产,大大增强了法院发现被执行线索的能力,提高了对“老赖”及其可供执行财产的发现几率,促进形成强大的、无形的执行威慑氛围,让“老赖”无处遁形,一些原本难以执行的案件得以有效执行。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只有在法律的框架内多用实招、多出新招,精准施策,形成实实在在的震慑力,才能让“老赖”在法律面前现出原形、败下阵来。⑩5(作者单位:兰州大学新闻传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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