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离职领导照片防颠覆”,何其离谱?
时间:2018-04-08 07:53:40 | 来源:新京报 | 作者:斯远

  民办大学出现股权纠纷,是内部事务,可闹到“贴照片防颠覆”的地步,难免让大学精神蒙羞。

  位于黑龙江的齐齐哈尔工程学院,日前被曝将多名已离职校领导干部的照片贴在门卫室墙上,并禁止其进入学校。

  该学院院长曹勇安证实确有其事,他称被贴照片的“全是(学院)关键部门的干部,是因为违反学校纪律等事情被学校处理了”,其中包括被他开掉、降职的3个副院长,3个总务处长,2个部门主管,1个财务处长。他表示,贴他们照片是为了防止这些人进校搞破坏、进行颠覆活动。

  将多名前校领导的照片贴在墙上,不是为了忘却的纪念,也不是为了表彰他们的功绩,而是为了防止“颠覆”。这般做法与措辞令人错愕:究竟是什么样的过节,让校方如临大敌,将曾经的校领导视为寇仇?

  根据多方还原,多名离职的原校领导与学校之间的矛盾,主要集中在经济纠纷与劳动关系方面。这些矛盾完全可以在法律框架下寻求协商解决。动不动套上政治话术,将正常的纠纷上升到严重对立的“颠覆”,难免激化矛盾,引发连带负面效应。

  以曾任该校常务副校长的翟女士为例,双方为解除劳动关系一事已闹上法庭,一审法院驳回了学院诉求,判决恢复两者的劳动关系,二审维持原判。事情到了这个地步,双方本应依法行事,作为强势一方的学院亦应尊重法院判决,不折不扣地履行法律义务。可涉事学院院方却将其安排到女生宿舍做管理员,待遇参照齐齐哈尔市最低工资标准。如此措置,引发反弹是必然的。

  以此个例看,无非是普通的利益纠纷,不外乎法理人情,并不是没有善了之策。怎么会闹到敌我矛盾,还描述成“搞破坏、进行颠覆活动”?无论是煞有介事还是故意抹黑,这都明显不妥。

  更何况,不经当事人同意,将11个与学院曾有过紧密联系之人的照片贴出来,更像是一场在特定范围内的示众。此举有侵犯他人肖像权的嫌疑。

  这并非这所学校首次陷入舆论漩涡。就在前不久,该学院因出台《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规定“在校期间非法同居或发生性关系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引发广泛关注。这次又来了一出“贴照片防颠覆”,未免让人怀疑有关管理者三观不正。

  平心而论,民办大学出现股权纠纷、利益冲突,很正常。但民办高校也是高校,也承载着“大学之大,在于大学精神之大”的期许。而那些有失起码价值水准的做法,难免引出“大学不像大学”之类的感喟。

  一所好的高校,不仅会遵循法律,也要本乎人情。有事说事、有问题处理问题,才是高校办学和处置问题的正确姿势;动辄扣大帽子,或者用陈腐概念树敌,除了显得小气,还会拖累高校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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