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塑令”要有强制力
时间:2018-03-07 06:37:21 | 来源:河南日报 | 作者:王恩奎

  “当前迫切需要在制度上完善细化限塑令,在实践层面上增强其执行力、强制力。”全国政协委员、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巩富文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呼吁。他认为,解决新行业产生“塑料垃圾”过多过滥问题已刻不容缓,应尽快将快递包装袋、塑料餐盒等纳入“限塑令”的限制范围,防止造成监管盲区。(见3月6日《法制日报》)

  2007年12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全国范围内将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所有商品零售场所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

  然而,十年过去了,“限塑令”虽起到一些作用,但并没有遏制住塑料袋蔓延的势头。一些超市、小卖店依然在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外卖、快递等新行业更是使用塑料袋的重灾区。有关部门统计,2016年,仅快递就消耗塑料袋147亿个。依据新形势,急需扩大“限塑令”的限制范围,为解决“白色污染”打下基础,但仅靠“扩围限塑”是不够的,我们更需要理性思考和科学对策。一方面不仅需要加强宣传,改变公众习惯,消除监管难点,实现减量化。一方面尽快找到安全的、环保的替代产品,并通过推广使用纸袋、可降解塑料袋,或者简易打包的方式减少塑料袋的使用。还应加密法律法规的“篱笆”,明确生产者、销售者、消费者等各个环节的责任和义务,推动建设一套完整的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体系。法令出台,没有执行力就等于零,要拿出更多的力量,在塑料袋生产、销售、使用的各个环节,都建立监管关口,严把死守,保证“限塑令”落到实处,做到令行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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