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律为好人兜底,彰显社会文明的进步
时间:2016-08-02 07:16:42 | 来源:豫网 | 作者:靳李君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日前表决通过了《上海市急救医疗服务条例》。这部俗称“好人法”的条例,鼓励和倡导普通市民参与紧急现场救护活动,并且紧急救护行为受法律保护,对患者造成损害的,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此条例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通过制定“好人法”来保护社会中出现的各类紧急救护行为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制定这样的法律,不仅是为了最大限度地使遇到危情的普通公民及时得到救助,也是为了防止社会公共道德在面对鲜活生命如何抉择的问题上出现严重滑坡。如果说过去的一些法律旨在“惩恶”,那么这个被称为“好人法”的《上海市急救医疗服务条例》无疑将主旨放在了“扬善”上。用法律为善行护航,不仅让我们看到了司法的进步,也让我们看到了社会文明前进的步伐。

  社会文明的每一次进步,都有一个曲折历程。不可否认,在此之前,国人面对摔倒的老人,在该不该出手相助的问题上确实顾虑重重,以至于网络上出现了把敢于扶起摔倒的老人调侃为土豪的段子。这些调侃的声音虽然是夸大其词、博人一笑,但也道破了民众面对这类事件时的尴尬处境——不见义勇为,良心上过不去;见义勇为,又担心被人讹诈。在一连串的救助倒地老人反被诬为肇事者的事件被曝光后,“好人难做”成为很多人内心深处的沉重叹息。我们的社会因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人与人之间的不信任进一步加剧了社会的戾气,也使社会上的冷漠情绪进一步蔓延。在这样的现实困境下,“好人法”的出台终于给了人甩下包袱、勇敢施救的心理支撑,也为弥合过去一些非道德公共事件在民众心中留下的创伤提供了条件。

  社会文明的每一次进步,也都是一次“扬弃”的过程。“好人法”就是一次开拓进取、勇于创新之举,是用法律条文做一次人本主义精神的弘扬,也是对过去一些不合理的司法条文的摈弃。尽管条例的实施效果还有待于时间的检验,但它本身所体现出的对生命的敬畏、对传播正能量的肯定、对民意的从善如流,以及敢于开国内先河的勇气,已经为它赢得了积极的意义,也使它收获了满满的赞誉。

  我们期待着这样一部地方法规在实践中逐步完善,成为见义勇为者的指明灯和社会文明力量的定心石。我们也同样期盼这样一部法规能在全国各地开枝散叶,成为国家共识,并最终上升为国家层面的法律,推动全社会形成积善成德、明德惟馨的良好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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