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解医患矛盾 重点在于防
时间:2016-05-31 07:24:35 | 来源:豫网 | 作者:张百强

  从挂横幅、摆灵堂、大闹医院到恐吓、辱骂、伤医杀医……近期,“医闹”事件频发,引发舆论关注。

  众所周知,为治愈“医闹”顽疾,营造和谐就医环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将“医闹”入刑,以法律的形式杜绝此类事件的发展。从现实情况来看,一方面,“医闹”入刑确实对伤害医护人员和严重干扰医疗秩序恶性事件的发生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对于妄图通过“医闹”而获取利益的人们起到了震慑作用;但另一方面, “医闹”事件的不断出现也印证了其入刑并未达到理想效果。

  在笔者看来,“医闹”事件的发生是医患关系紧张的恶果。在医患关系不太和谐的大环境中,“医闹”入刑只是在恶性事件发生后进行的责任划分,用严惩的手段制止其再度发生。然而,大环境不变,“医”与“患”之间的矛盾不解决,“医闹”事件便不能根除。因此,治愈“医闹”顽疾重点在于防止医患矛盾不断加深。

  俗话说,医者仁心。那么,不断追求“仁心”的医者为何与救助对象之间的矛盾越来越深呢?笔者认为,之所以出现医患矛盾,对医疗纠纷的处理流程不满意、患者常有不切实际的医疗期待、患者不信任医生是最为冲突的三个主要原因。

  在看个感冒就要花上百元甚至上千元的当前,“暴利”成为老百姓对医院的最深认识。再者,患者及其家属缺乏医疗知识,在进入医院后便将自身摆在弱势地位,其心理无怪乎“医生让干啥就干啥,只要能把病治好就行”。在这种心理作用下,加之高额的医疗费用,难免会让人心里窝火。病治好了一切皆好,若出现问题,窝着的火必然要宣泄出来。在此,并不是说病人及其家属在胡搅蛮缠,而是医院在不断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同时,透支了患者对其的信任,能开高价药绝不开低价的,能多做一项检查绝不少一项,排队两小时看病两分钟,检查化验一整天成为到大型医院就医的常态。医院这种不加节制地利用信息不对称、患者的需求缺乏弹性这些优势,加重了患者的负担和痛苦,其最终结果使医患关系不断恶化,这也成为“医闹”事件发生的症结所在。

  笔者认为,缓解医患矛盾首先要使医院转变“一切向钱看”的现有思维、经营模式,使其重新回归至公益性的本质上来。同时,重拾医者仁心的最高追求,医者彻身处地为患者着想,从“看病”转变为“看人”,以此取得患者对医生的信任。在发生医疗纠纷时,笔者建议建立第三方调解制度,引入中立调解员、医疗专家等进行调解,引导双方理性协商,达成调解协议,从而经济、便捷地化解纠纷,避免恶性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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