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收费管理,不能止于降价
时间:2016-05-24 06:51:25 | 来源:豫网 | 作者:靳李君

  交通运输部网站近日发布的消息显示,从6月1日起,湖北省高速公路通行费收费标准将总体降低10%左右。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虽然很多省份都在出台相关文件调整高速公路收费标准,但一般是对部分高速路线的费用进行调整,且调整的幅度相对较小,调整范围覆盖全省、且总体降低幅度达到一成的,湖北尚属首个。

  高速公路是经济运行的大动脉,经济越繁荣,跨区域合作及物资流通就越活跃,相应的,高速公路的利用率也就越高,其价值也越能得到体现。可是,高企的公路收费也常常成为不少中小企业生存的沉重负担。“高速公路走不起”“运输费这么贵,不超载就亏本”,也是我们常常听到的运输公司最多的抱怨。

  一项调查显示,在我国货物总价值中有30%都被物流费用耗去,物流成本成为物价高的直接推手,而公路运输成本中20%是各种路上的收费。中国物流信息中心最新数据也表明,全国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例为16.6%,社会物流总费用占社会化物流总额的比重为4.96%。

  显而易见的是,物流成本最终仍会成为诸多成本之一转嫁到消费者头上。因此,降低高速公路收费价格、修改高速公路收费办法,成为近些年无论是全国还是地方两会上呼声最高的话题之一。这次湖北省下调高速公路收费标准是给全国开了个好头,笔者期待这项利民举措能推而广之,引领其他省、市合理降低高速公路收费标准。

  其实,民众所期待的,也只是合理降价。高速公路的修建和维护需要大量资金,一味追求降低甚至取消收费,现阶段看,对投资方显然有失公平,也不现实。但是,要让民众明白收费合不合理,就需要收费部门公布详细的收支账目。没有透明的账本,即使大幅下调10%,也可能仍存巨大的利润空间,违背国家拟定的经营性高速公路收费方收支总体持平适当盈利的收费目标。

  此外,高速公路毕竟还是姓“公”,相关部门除了收费还贷,还应当考虑到它的公益属性,防止高速公路成为某个机构或者部门的“提款机”。因此,监管部门还应该加大排查力度,对于超过收费年限、早已收回成本的收费站要坚决关停;对于收费标准过高,大幅超出微利标准的收费站要强令他们降费。监管的严密和不打折扣的执法,才能保障高速公路收费在一个合理的区间。

  高速公路收费下降是趋势,特别是在经济下行的当下,降低收费,为企业减负,对经济的发展更有积极意义。监管部门和高速公路收费方要着眼长远,用透明的账目和透明的管理来为高速公路收费正名,用公平的收费标准和公正的监管执法来为经济的健康发展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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