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家旅游局已面向9个省市旅游委(局)下发《国家旅游局关于开展导游自由执业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从5月起在全国9个省市旅游委(局)正式启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导游自由执业试点工作。未来导游可通过网络平台、线下相关机构向预约其服务的消费者提供单项讲解或向导服务,并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收取导游服务费。业内人士表示,未来导游自由执业将从一定程度上减少“购物团”现象的出现。(据5月10日《京华时报》) “导游自由执业”听起来挺新鲜,其实就是导游个体化经营,不必再挂靠旅行社,可以跟在线旅游平台、线下机构合作,凭借个人的能力,向游客提供优质导游服务,从而赚取合理报酬。如此则可以摆脱对旅行社的依赖性,不用再向旅行社缴纳管理费、包团费等,不再依靠购物返点灰色收入,至于收入的多寡,则就看自身的努力,服务好、口碑佳的导游将脱颖而出,树立起个人品牌,进而形成良币驱逐劣币的效应,净化旅游行业的环境。 旅游行业近年来发展很快,在社会经济进入新的层次之后,公众对休闲旅游的需求愈发旺盛,给旅游产业链带来巨大的商机,各个环节都得到很大发展。但是,伴随发展而来的问题,也层出不穷,其中以黑导游、零团费、强制购物、暴力殴打游客等最为突出,虽然历经整治,却难以根除。 旅游行业的乱象很多,导游则是贯穿整个链条的关键环节,很多问题都是因导游的不规范行为,而遭公共舆论曝光和批责。而且,由于部分导游品行低劣,绞尽脑汁从游客身上捞钱,一旦不如意,就动辄对游客辱骂、殴打,已然成为行业内的败类,必须予以清除。 目前,旅行社与导游的劳资关系并不规范,往往采取低工资、零工资,高提成、高回扣的薪酬模式,导游甚至还要向旅行社缴纳挂靠费、管理费、承包费等,要想赚钱就要从游客身上入手,这也是导游逼迫游客购物消费的因素之一。而导游这个职业,具有天生的个性化、个体化特征,只要将个人的牌子打出去,维护好客户、旅行社、景区等关系,提供优质服务,客源就会源源不断。 而且,在移动互联网时代,导游有更多渠道发展客户,不仅可以与在线旅游平台、线下机构合作,还可以利用微信朋友圈、微博、博客、视频直播平台等,做导游自媒体、创个人品牌。可见,允许导游自由执业,符合导游的职业特征,能够释放导游的活力,鼓励导游最大程度发挥个人能力,赚取阳光下的收入。旅行社也可卸下沉重的包袱,摆脱社会负面影响,选择与优秀的导游合作,从而逐步改变旅游业的生态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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