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遭遇不领情,与鸡无情亦“有情”
时间:2016-05-09 19:14:29 | 来源:豫网 | 作者:王恩亮

  近日,渝北区的王女士开车轧死一只母鸡,遭鸡主人索赔200元,理由是与鸡有感情了,王女士不服遂拨打110报警。(5月9日《重庆商报》)

  从报道不难看出,王女士是个很讲诚信的人,她在马路上轧死一只母鸡,在无人看到的情况下,非但没有悄然离去,还主动寻找鸡主人。然而,当王女士找到鸡主人时,鸡主人竟以与鸡有感情为由,向王女士索要高额赔偿费。

  本来这起事故很小,之所以能吸引众人眼球,笔者认为,真正的看点在于,诚信遭遇了不领情,并演绎成讹人事件。

  按说,王女士的这一作为,是每个肇事者都应做到的。但是,由于当下社会,敢于为己担责的人越来越少,不讲诚信的人越来越多,才导致“主动寻找鸡主人”成为稀有事。囿于这样的社会背景,鸡主人应该很感激,甚至免于向王女士索赔。

  可令人扼腕的是,鸡主人却来了个反其道而行之,不仅没有领情,反而以与鸡有感情为由,加大索赔力度。很显然,鸡主人的这种行为,往好处说是不谙世道,往坏处说就是以“讹”报德。缘于在他眼中只有个人利益,无视人间恩惠也就见怪不怪;缘于达到索赔目的,与鸡无情亦“有情”也就变得很自然。可悲的是,这种以 “讹”报德,必将给本已脆弱的社会诚信再添新伤,我们有必要对其口诛笔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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