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天者,包罗万象。 一本书想撑起一片天,“吃文化”是必不可少的。《红楼梦》这部巨著,其中的“吃”“食”真实可感,精致细腻,意蕴无穷。 曹雪芹先生写“吃”是如此用心,以至于读者能够以“吃”识人。 贾宝玉是个精致的小公子哥,所食之物精巧细致,有“文”有“武”。“文”者,有凤姐口中的“磨牙玩意”小莲蓬小荷叶汤,有解酒爽口的酸笋鸡皮汤,还有暖心的碧粳粥;“武”者,有薛姨妈处“上好的”糟鹅掌鹅信,有“痛饮”的好酒。林黛玉是位病弱娇千金,不吃烈物,作者也写得入木三分:“只吃了一点(蟹)夹子肉”就“心口微微地疼”,喝烧酒也是“只喝一小口”,对烤鹿肉更是“闻都不闻”,病了只能“喝点稀粥”,吃甜的也是温雅的“一包子洁粉梅花雪花洋糖”——这些可谓尽显其娇弱优雅,传神而入木三分。 史湘云、王熙凤皆性格开朗,但也各有特色:凤姐泼辣,于是“一仰脖喝了一杯酒”;湘云豪放,于是在雪中大嚼鹿肉。若无绘“吃”之细致,这些是不好体现的。 《红楼梦》这一书的人物,千百之多,家境却不尽相同,这点通过“吃”表现,再好不过了。刘姥姥一进荣国府,板儿见了鱼肉,便“吵吵着要吃”,而鱼肉这类大荤大腥,贾府内的主人们是少吃的,也不稀罕。刘姥姥二进荣国府,喝酒是“一个黄杨根整抠的大杯”,“两手捧着喝”,相比黛玉的“乌银梅花自斟壶”并“一个小小的海棠冻石蕉叶杯”——那真是一俗一雅,泾渭分明。凤姐情商高,于是安排赵嬷嬷吃“一碗火腿肘子炖得很烂”,很合她身份。 有人推《红楼梦》为四大名著之首,我不反对。连“吃”都能写得如此千变万化,内涵丰富,更不用说全文了。如此看来,“红学”之外,再开一“红吃学”也未尝不可呀! 合上书,我大叫一声:“妈,我饿了!” 点评:作者从《红楼梦》一书中发现总结出诸多关于“吃”“食”的特色,既通过人物读懂了书中的故事,更懂得了由此折射的人生百态,真实可感,精致细腻,意蕴无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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