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时间延长至4月30日
时间:2020-04-03 07:35:38 | 来源:大河报 | 作者:
【豫网讯】2020年郑州市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时间再次延长了!4月2日,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从郑州市医疗保障局获悉,为切实减轻新冠肺炎对郑州市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工作的影响,更好地保障郑州市参保城乡居民就医需求,将2020年郑州市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时间延长至4月30日,在延长期内缴费的,从缴费次月起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没能按时缴费,但在延长期内缴费了,算是脱保了吗?”有市民咨询。“没有脱保的定义,没缴费不能享受待遇,延长期内缴费的次月可享受待遇。”郑州市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在受访时表示。 关于缴费标准,属于郑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以及经扶贫、民政部门认定确实无力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困境儿童等人员个人不缴费,其个人年度缴费部分所需资金按规定由各级财政承担。 [缴费方式] 1.通过15家银行(河南省农村信用社、郑州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兴业银行、中原银行、洛阳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华夏银行)缴费。 2.通过微信缴费。(微信搜索“河南税务”公众号,点击“微服务”→社保费缴纳;也可以搜索“郑州税务”公众号,点击下面的“我的”→社保费申报) 3.通过支付宝缴费。(城市服务→社保→自然人社保征收)4.通过“网上税务局-河南省税务局”APP软件缴费。 5.通过税务部门纳税服务大厅窗口、自助办税终端缴费。 6.财政补助个人缴费人员无需单独缴费,依据县(区)级民政、扶贫、残联等部门提供的名单,由同级社保分局批量审核参保,统一征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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