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岁老人尿血!致病原因可能和日常生活中这些事儿有关……
时间:2020-01-08 17:11:33 | 来源:豫网-河南门户 | 作者:

  豫网近日,郑州市第九人民医院(郑州市老年医院)顺利为90岁李老先生行经尿道膀胱肿瘤电切手术,为其晚年生活质量“加分”。  

  患者李老先生20多天前出现血尿,刚开始在家没有在意,后来发现持续尿血后到郑州市第九人民医院泌尿外科就诊,顾恺龙医生接诊后建议住院检查治疗,患者选择先行离开。  

  李老先生持续一直血尿不见好转,20多天后的一天,在家属陪同下,李老先生到郑州市第九人民医院要求住院检查治疗。从CT检查结果来看,患者李老先生患的是膀胱肿瘤,也是引起老爷子尿血的原因。  

  入院,完善相关检查……1月6日(老爷子入院第三天),于文建主任、吴永吉大夫为其进行了经尿道膀胱肿瘤电切手术,手术顺利,并送病理检查,患者李老先生状态良好。

  昨天下午郑州市九院泌尿外科于文建主任查房,老爷子竖起大拇指点赞,称赞手术和治疗以及服务都非常好。李老爷子:“就没有感觉有大痛苦手术就完成了,现在感觉非常好,这里的治疗和服务非常好。

  膀胱肿瘤  

  血尿——全程肉眼血尿,如果要形容的话就是和洗肉水一样的尿。

  膀胱肿瘤:

  是泌尿系统中常见的肿瘤,在全身器官肿瘤中亦占有重要地位。该病好发于50岁以上中老年人,但近年来也可见低龄患者,患者中男女比例为5:1。它的典型特征是患者除了排鲜红色的血尿外,可以全无异常。患者尿血时不伴有尿频、尿急、尿痛,也无发热、恶心、腰痛等其他不适,照吃照睡,体力亦无明显下降;而且尿中带血呈间歇性,即使不进行任何治疗,尿血几天后可全然消失。如患者选择就医而未确诊,特别是在各种“治疗”后尿血消失,常误认为是治疗有效果,给人以“治愈”的错觉,以致延误了时机。  

  许多患者和家属在初始尿血时未引起足够的重视,结果到发现肿瘤时已是中晚期,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由于膀胱癌的起病隐蔽性强,易被患者忽略,如果延误治疗的话发展较快,故用“披着羊皮的狼”来形容膀胱癌再贴切不过。尽管是只“狼”,但如早期治疗,膀胱肿瘤并不可怕,许多患者在患瘤后存活10-20年。有统计表明,在尿血刚出现就确诊并治疗;手术切除肿瘤,术后辅以放化疗并定期复查,绝大多数患者可获临床治愈,有望接近正常寿命。而在血尿1月后才就医,如肿瘤呈浸润性生长侵蚀膀胱,3年生存率会由50%降到25%。

  膀胱肿瘤的致病因素:

  致病因素仍不清楚。人们普遍认为,这与接触致癌物、代谢异常和诱发某些疾病有关。其中,长期接触芳香物质,如染料、皮革、橡胶、油漆和其他类型的工作,患膀胱癌的可能性更高。吸烟不仅对呼吸系统有害,还会导致膀胱癌。此外,膀胱癌也可能由某些疾病引起,如膀胱白斑、腺性膀胱炎、泌尿系结石等,比较公认的有:

  1.长期接触芳香族类的工种,如染料、皮革、橡胶、油漆工等,可出现较高的膀胱肿瘤发生率。曾有统计在接触苯胺的工人中,发病率较普通人群高30倍。联苯胺、4,4二胺基双联苯、4-胺基双联苯等均被认为是较为肯定的外来化学性致癌物质。这些物质进入体内后,经肝脏代谢随尿液排泄流入膀胱,再由葡萄糖醛酸甙酶分解成α氨基萘酸,使其具有致癌作用,可产生职业性膀胱癌。然而,致癌的潜伏时间较长,可达20年左右。

  2.吸烟也是一种增加膀胱肿瘤发生率的原因。近年研究显示,吸烟者尿中致癌物质色氨酸的代谢增加50%,当吸烟停止,色氨酸水平逐渐恢复正常。同时发现,维生素C可以减少吸烟和不吸烟者色氨酸的活性。

  3.体内色氨酸的代谢异常。色氨酸的异常代谢可产生一些代谢产物,如3-羟-2-氨基苯乙酮,3-羟基-邻-氨基苯甲酸,能直接影响到细胞的RNA和DNA的合成。这些代谢产物经过肝脏作用排泄入膀胱,由葡萄糖醛酸甙酶作用后,具有致癌作用。往往这些致癌物质在膀胱肿瘤病人的尿液中浓度明显增加。

  4.膀胱粘膜局部长期遭受刺激。如长期慢性的感染、膀胱结石的慢性刺激均可诱发膀胱肿瘤。而且腺性膀胱炎、粘膜白斑被认为是癌前期病变,可诱发癌变。

  5.近年来某些药物也可诱发膀胱癌。

  6.寄生虫病如发生在膀胱内,亦可诱发膀胱癌。

  至于李老爷子的病情,于文建主任介绍,手术顺利,老爷子可以自理,肿瘤发现处理及时,预后效果会相对不错。

  预防膀胱肿瘤:

  1.要讲戒烟。

  2.膀胱肿瘤有很多是从膀胱炎、膀胱黏膜白斑、癌前病变发展到膀胱癌的,病人往往有憋尿的习惯,大家都知道憋尿膀胱憋久了以后,整个膀胱黏膜变薄,膀胱尿液储存在尿液里有毒物质就容易渗透到黏膜下去,进行对黏膜病变产生一种毒副的反应。

  强调:第一条,尽量戒烟;第二条,尽量不要憋尿,这是非常要紧的两件事情。(黄敏)

关键字:
豫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 本网注明来源为豫网的稿件,版权均属于豫网,未经豫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使用。
  2.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豫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3.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同本网联系。邮箱:hnshw888@126.com
>>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验证码: 游客请勾选
            
地址:郑州市经一路省政府四号楼 邮政编码:450000
联系电话:0371-55313503 联系邮箱:hnshw888@126.com
版权所有·豫网 Copygight © 2016 yuwang1.cn All Rights Reserved.

豫公网安备 410104020020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