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零时,河南省正式进入医用耗材“零差率”时代,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将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同步实施医疗服务价格调整。 这是继2017年8月31日零时起,河南省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后,又一项为患者“减负”的举措。 举措一 我省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将按进价销售 2015年,全国公立医疗机构开始实施药品零加成政策。之后,全国医疗改革再度加码,进一步切断了医疗机构与医用耗材经营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即公立医疗机构开始取消医用耗材加成。 日前,河南省医疗保障局、河南省卫生健康委、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指导意见》(简称《意见》),提出从12月31日零时起,河南全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同步执行调整后的医疗服务价格。 为确保上述目标得以实现,《意见》提出,12月31日零时起,河南省公立医疗机构所有允许单独向患者收费的医用耗材,将以实际购进价格为基础,实行“零差率”销售。同时,公立医疗机构不得在实际购进价格之外,接受经营者给予的价格、实物等任何形式的折扣。 举措二 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所谓医用耗材加成,就是指患者在治疗过程中所使用的一次性输液器、一次性注射器、纱布、绷带等医用耗材,医疗机构在其进价的基础上,增加一定比例的费用后,对患者进行的费用收取。而如药品一样,医用耗材也是“以药养医”历史的重要参与者,它也被称为医疗机构的另一只盈利之手。 上述《意见》提出,公立医疗机构因取消医用耗材加成而减少的合理收入,将主要通过同步实施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予以整体解决。 同时,还将通过降低大型仪器设备诊疗和检查、检验项目,以及少量收费标准明显高于周边地区项目的价格,适当拓宽调价空间,进一步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和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意见》表示,省管公立医疗机构(含部队、行业在郑三级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由河南省医疗保障局会同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制定,其他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应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由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医保部门会同同级卫生健康部门制定。 看法 或改变医院收入结构有人提出建立动态价格机制 据一名长期从事医院管理的人士介绍,取消药品和耗材加成后,公立医疗机构的补偿机制由医疗服务收入、药品耗材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收入三个渠道,转变为医疗服务收入和政府补助收入两个渠道。 根据《意见》内容,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取消后,医院的收入结构将会进一步优化,会提高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收入占比,降低医用耗材、检查、检验收入占比。 上述医院管理人士认为,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同时,可以建立科学动态价格调整机制,规范医疗服务行为,降低医疗机构的运行成本。 声音 没有药品零加成影响大有利于医院转变医疗服务结构 据了解,北京市3700家医疗机构参与取消医用耗材5%或10%的加价政策,实施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和药品带量采购,并通过提升中医、病理、精神、康复、手术等体现医务人员劳动价值的项目价格,来弥补取消加成的收入部分。 而湖北省共调整医疗服务项目1053项,其中,综合服务类平均调价增幅17.69%;医技诊疗类检验类平均调价减幅2.17%;临床诊疗类平均调价增幅22.90%;中医及民族医诊疗类平均调价增幅10.88%,提价增加总额小于降低大型设备检查治疗、检验价格节省用量及取消医用耗材加成收入总额。 有医生则表示,医院转变医疗服务结构需要一个过程,且这一过程与一些专业人才的培养,以及能力提升和学科建设直接相关。 郑州市民马先生说,就他而言,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并没有取消药品加成时感受明显,“一个注射器降几分钱根本感觉不出来啥,但我长期吃药,就觉得药品降价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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