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瑞沙等17种抗癌药进入河南医保
时间:2018-12-10 08:23:30 | 来源:大河报 | 作者:林辉

  近日,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印发了《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局关于做好17种国家医保谈判抗癌药配备使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于11月30日前落实谈判药品的配备工作,满足患者需求。

  纳入医保,进一步降低肿瘤患者负担

  据悉,本次纳入医保目录的17种抗癌药品支付标准低于周边国家或地区市场价格,平均低36%。同时与市场平均零售价相比,17种谈判药品的平均降幅达56.7%。尤其是三代肺癌靶向药物泰瑞沙(奥希替尼)降价超过了70%,价格从谈判前的51000元/月降至15300元/月,同时受惠于医保报销,将进一步降低患者用药负担。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肿瘤科二病区专家李醒亚教授指出:“50%~60%的非小细胞肺癌伴有EGFR敏感突变的患者在接受一代、二代EG-FR-TKI药物治疗一年左右,便会出现T790M突变耐药。作为全球第一个上市的肺癌第三代口服靶向药,泰瑞沙可以解决相关的耐药问题,并且目前在中国没有同类产品获批。医保落地后,第一位获得该药职工医保报销的患者告诉我们,该药个人每月自付已降至2295元,很多患者均可负担。”

  河南省肿瘤医院内科副主任、呼吸内科一病区主任赵艳秋教授表示:“政策实施后,我省泰瑞沙的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可达到80%,患者仅需支付3060元。目前我院也已开出相关处方。医保目录的实施将帮助更多患者选择正规渠道的药物,而非低廉的来历不明的药物。我们希望未来能有更多省份落实相关政策,满足患者需求。”

  政策落地,靶向药物的使用率、可及性得到提升

  为配合17种谈判药品的医保落地工作,河南省社会保障局在11月30日发布了《关于增加河南省省直职工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门诊病种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医院肿瘤内科创科主任周云教授对此谈道:“文件下达后,符合治疗要求的省直职工可凭本人病历复印件及其他相关申报资料到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科办理申报备案,享受每月1盒泰瑞沙(80mg×30片/盒)的限额标准。该政策使我省靶向药物的使用率和可及性再次得到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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