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骨科医院2017年度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时间:2016-12-23 16:20:15 | 来源:豫网 | 作者:

  郑州市骨科医院(河南大学附属郑州市骨科医院)始建于1952年,是隶属于郑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全民事业单位,目前开放床位1200张,在职职工1300余人,临床医技科室45个,是全国首家中西医结合三级甲等骨专科医院,中国健康促进会骨病防治基地、国家十二五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A类依托单位、河南省中西医结合脊柱疾病诊疗中心、河南省关节镜诊疗中心,是亚洲首家通过DNV国际医院认证的中国医院。目前,荥阳宜居健康城院区在建,拟开放床位1500张,现需引进一批博士、学科带头人及实用型人才。

1.jpg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博士研究生

  1、第一学历为国内外正规普通医学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并同时取得相应学位。或者是全日制本硕博连读的应届毕业生。

  2、应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7年12月31日后出生);往届毕业生,年龄40周岁以下(1977年12月31日出生以后),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

  3、招聘岗位:骨外科、骨肿瘤科、小儿骨科、手外显微外科、普通外科、内科、中西医结合骨科或针灸推拿、影像医学专业。

  4、优惠待遇:给予安家费20万元并提供科研配套启动资金支持,家属是卫生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者,安排家属工作。

  (二)学科带头人

  (须为地市级学科带头人)

  1、第一学历为国内外正规医学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临床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同时取得相应学位。或者是全日制本硕连读的应届毕业生。

  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1977年12月31日出生以后),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现任地市级专业学术委员会常委并担任地市级医院科室主任、副主任。

  3、招聘岗位:普通外科、内科、重症医学科、医学影像诊断。

  4、优惠待遇:给予安家费20万元并提供科研配套启动资金支持,家属是卫生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者,安排家属工作。

  (三)实用型人才

  1、第一学历为国内外正规医学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临床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同时取得相应学位。或者是全日制本硕连读的应届毕业生。

  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28周岁 (198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招聘岗位:骨外科学、麻醉学、内科学、重症医学、预防医学、医学影像诊断、医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新闻或文秘、市场营销与策划、卫生事业管理等专业岗位,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以下专业学历可放宽到本科:法医专业、心电图诊断、推拿按摩、机械维修、建筑及相关专业、计算机。

  (四)护理学实用人才

  1、高中起点,公办全日制统招护理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形象好,气质佳,主动意识、沟通能力强。原则上不超过25周岁(199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超过28周岁(198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2、具有特殊岗位工作经验者优先(如:重症监护、急救护理、麻醉护理等);

  3、具有护士执业证、三级医疗机构工作经历者优先;

  4、特长突出者优先;

  5、男性护理人员。

  (五)优秀导医

  招聘条件:

  1.性别:女性;

  2.年龄:20岁以上,25岁以下(1997年12月31日后出生);

  3.身高:165cm以上;

  4.学历:专科以上,医学及其相关专业者优先;

  5.形象要求:形象气质佳,具有良好的沟通技巧及协调能力,主动服务意识强。

  薪资待遇:底薪1600元(交5险),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满三个月增加600元,一年以上每月增加1200元。

  二、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即日起开始报名。具体招聘时间请密切关注医院网站。

  2、报名方式:河南省内高校来医院人事科现场报名,投递简历,外地应聘者可投递简历至人事科邮箱。

  3、报名地点:郑州市陇海中路58号 郑州市骨科医院人事科。

  4、联系电话: 0371-67447603

  电子邮箱:guyirenshi@sina.com

  三、待遇

  1、博士研究生或副高级以上的硕士研究生通过郑州市人社局公开招聘,可办理入编手续。

  2、医技人员试用期满,经综合考核合格,即可办理人事代理,博士或主任医师可入事业编制。工资根据个人学历、职称、工作年限等,按照市级事业单位工资标准进行套改,绩效按照科室进行二级分配,各项津补贴及福利参照医院统一标准。

  3、护理人员试用期满,按照人才派遣人员合同待遇执行。工作满一年以上,经综合考核合格,择优办理人事代理。特殊优秀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特殊岗位工作经验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即可办理人事代理。

  四、提交材料

  报名者需持:1、身份证、2、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持学校证明)、3、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4、发表论文或科研成果等业绩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

  2016年12月20日

关键字:
豫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 本网注明来源为豫网的稿件,版权均属于豫网,未经豫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使用。
  2.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豫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3.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同本网联系。邮箱:hnshw888@126.com
>>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验证码: 游客请勾选
            
地址:郑州市经一路省政府四号楼 邮政编码:450000
联系电话:0371-55313503 联系邮箱:hnshw888@126.com
版权所有·豫网 Copygight © 2016 yuwang1.cn All Rights Reserved.

豫公网安备 410104020020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