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网讯】“小病进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基层”,是国家新一轮医改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目标。记者5月23日从省卫计委获悉,我省《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正式出台,从顶层设计层面,在全省范围内大力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 科学调控公立医院规模 在合理调控医疗资源配置上,《实施意见》要求,各级政府至少建好一所公立综合医院、一所公立中医医院;完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增强常见病、多发病诊疗能力,大力发展儿童、精神、传染和中西医结合等资源紧缺的专科医疗机构;完善接续性医疗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康复、护理、临终关怀等慢性病长期照护机构。 分级诊疗的实质,就是要让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承担不同疾病的治疗,各司其职,进而引导群众合理有序就医。《实施意见》明确,城市三级医院主要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诊疗服务,城市二级医院主要接收三级医院转诊的急性病恢复期患者、术后恢复期患者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同时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县级医院主要提供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以及急危重症患者抢救和疑难复杂疾病向上转诊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康复医院、护理院等医疗机构主要承担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和健康管理等服务。 《实施意见》还指出,“十三五”期间,城市三级综合医院不得扩张单体规模;三级医院要逐步减少常见病、多发病复诊及慢性病等普通门诊,同时分流慢性病患者,缩短平均住院日。 力争县域内就诊率达90% 当前,解决大医院拥挤不堪、小医院门可罗雀的现象,根本办法就是要加强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这其中不但要靠“硬件”的大力投入,更要靠“软件”的强力支撑。 为县、乡两级医疗机构培养一批下得去、用得好、留得住的优秀医疗卫生人才,我省将持续推进“369”人才工程,同时《实施意见》指出,要多渠道培养全科医生,在绩效工资分配、岗位设置、教育培训等方面向全科医生倾斜。 县级公立医院作为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龙头,是连接城乡医疗服务体系的纽带。《实施意见》明确,县级公立医院要重点加强传染病、急诊急救、重症医学、妇产科、儿科等临床专科建设以及县外转诊率较高的病种所在临床专业建设等,力争将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 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制 如何引导群众在基层首诊?《实施意见》指出,试点地方选择至少50种慢性病、常见病作为突破口开展基层首诊,并逐步扩大病种范围,逐步下调非基层首诊的报销比例。 开展城乡居民健康签约服务。鼓励二级以上医院医师到基层多点执业参与签约服务,探索个体诊所开展签约服务。 在探索建立双向转诊制度方面,《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到2017年,试点地方所有县(市)实现上下联动、分工协作机制全覆盖。每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与两家以上的二级以上医院签订双向转诊协议;城市医院专家门诊号和住院床位优先向首诊医疗机构开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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