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巴富强通讯员赵洪宇李岩 “王主任,你辛苦几天没有白费,王秀兰的赡养问题解决了,现在已经住进大儿媳妇家了,一家人要我代他们谢谢你。”10月13日下午,郸城县汲水乡红旗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李克进给县委第三巡察组王宁宁打来了“报喜”电话。 “不客气,老人生活有着落了,我们巡察组也都放心了,你也没少辛苦,感谢的应该是你。”放下电话,王宁宁长出了一口气,心里宽慰了许多,王秀兰老人的事又一次浮现在眼前。 8月31日,烈日炎炎,水泥路升起腾腾热浪,庄稼人都躲在了家里纳凉,路上一个闲人都没有,按照该县县委巡察工作方案,第三巡察组对汲水乡左集行政村进行巡察。巡察组一行三人在村干部的带领下,对照着低保户和危改户名单一家一户的了解情况。 “看,前边路中间儿坐一个‘小孩儿’,谁家大人真粗心,不怕孩子晒伤了?”眼尖的巡察干部刘宁突然喊了起来。一旁的村干部面露尴尬,迟疑地说:“那是俺村的王秀兰,92岁了,下肢瘫痪,不会走,在那坐着玩。” 这么热的天儿,坐在太阳底下,谁受得了?王宁宁大声道,“快找个轮椅,把老人送回家。”众人一边急忙推来轮椅,把王秀兰送回家,一边详细了解王秀兰的情况。 仔细询问得知:王秀兰,肢体二级残疾,三儿两女,大儿子病故,二儿子去年自己一家负责了父亲的后事,按照农村风俗,母亲的事情就不再过问。小儿子常年在外打工,因为得了胃癌去年回来一次,办完低保又走了。两个闺女已经出嫁到外村,且智力有点问题,虽然两个女婿孝顺,但也只能来抽空来看看,远水解不了近渴。一家人太苦了,老人更可怜!回村室的路上,王秀兰一家困窘的情形一直在脑海里浮现。 "王秀兰老人的事我们一定要管,并且管好,这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在巡察会商会上,第三组组员意见高度一致。 随后,巡察组要求该行政村立即召开驻村工作队和“两委”会,商讨王秀兰的赡养问题,并及时向该乡党委、乡政府汇报。经巡察组、乡政府、行政村及王秀兰一家的多方协商,终于达成一致意见:王秀兰老人的家产由大儿媳妇继承,赡养由其负责,由于大儿媳妇娘家弟弟孤寡一人,家境困难,乡政府按照程序为大儿媳妇的母亲申请低保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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