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缴电费屡窃电自酿苦果付代价
时间:2019-02-15 09:51:38 | 来源:河南日报农村版 | 作者:

  1月28日,西平县蔡寨乡冯老庄村冯郭庄村民王某某因窃电被刑事拘留。

  王某某丈夫在外打工,独自一人带着两个孩子留守在家。2017年,王某某以郭庄东台区低压线路经过她家屋后、离她家房屋太近为理由要求供电公司予以补偿,并拒绝缴纳电费。随后,西平县供电公司组织人员对低压线路进行搬迁,但该用户仍然拒绝缴纳电费。

  而后王某某私自将自家线路不经计量装置直接并接到供电线路上,供电所工作人员多次对她劝阻并拆除,但王某某仍置之不理,强行绕越计量装置窃电,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工作人员将此事汇报给西平县供电公司反窃电小组,反窃电小组进行现场调查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七十一条规定以及《供电营业规则》第一百零二条“供电企业对查获的窃电者,应予以制止,并可当场终止供电。”的规定,对该用户停止供电,拆除其绕行的线路,并要求其补缴电费。停电后,她又绕越计量装置进行接线,继续开始窃电,拒不接受处理。

  2018年以来,省供电公司联合省公安厅开展“天网”反窃电行动,西平县供电公司认真落实,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反窃电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窃电分子,构建和谐的供用电环境。王某某窃电一事,西平县供电公司领导高度重视,与当地公安部门把此事件列为重点,组织人员再次实地进行处理。

  1月25日,西平县供电公司联合公安人员一起到王某某家里时,发现王某某家中家用电器一应俱全,且取暖设备整天都处于运行状态。在铁的事实面前,王某某依旧态度恶劣,不愿认罪。公安人员根据相关条例和规定,对其进行传唤。随后,经过公安人员的审问和调查取证,依法对王某某进行刑事拘留。(刘静李娜)

  南阳市仲景派出所大年初一抓获嫌疑人

  本报讯(记者曹国宏)2月5日是农历大年初一,南阳市仲景派出所一大队民警接到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指令,称一名受害人在辖区仲景路某酒吧内发现年前打伤自己的嫌疑人。

  该大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将被举报的嫌疑人张某抓获,并带回大队。经审查,嫌疑人对自己寻衅滋事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2月6日公安机关依法将张某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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